平度市招商网讯:对新建投资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上且注册资本金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工业项目或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工业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除代国家和省、青岛市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外,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先行减半征收,办理各种证照只收取工本费;在企业按规定或承诺完成全部出资和资本注册、正式开工投产,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后,返还已交纳部分。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燃气、给水除外);
(二)小城镇配套费;
(三)施工、经营占路费;
(四)道路挖掘修复费;
(五)建筑垃圾处置费;
(六)树木赔偿费;
(七)绿地占用费;
(八)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九)土地登记申报费。
对新建大项目、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土地供应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综合性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