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设有20个学院,两个基础教学部,有12个博士后流动站, 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教育博士),10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1 个;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 个。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一、设岗学科
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材料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经济学、新闻学、传播学、民族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对于直接从海外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放宽。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在高水平大学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现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学界公认的本领域高级别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聘期三年,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9个月以上。
三、支持方式
1、特聘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以及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为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160平方米的集资住房一套(房款由学校全额补贴,全职工作满8年后与校内其他职工享受同等的住房政策),并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0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配套经费,3年内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为特聘教授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秘书,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
四、招聘程序
1、申请人填写《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下载网址:www.cksp.edu.cn ),发至我校人事处。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请装订成册):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人的(电话、E-Mail)。
2、学校成立由校内专家组成的初审小组和由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
3、学校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和教育部下达的申报限额择优确定人选,并上报教育部审批。
五、
联 系 人: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杨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86-29-85310455 +86-29-85310456
传真:+86-29-85310359
E-Mail:rcb[ta]snn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