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招商投资网
塞浦路斯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通告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

  据了解,最近有一些在塞浦路斯的留学生和其他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非法进行劳务中介活动,有的以欺骗手段,虚假介绍在塞劳务工作待遇和条件,诱骗中国劳务人员到塞工作,有的甚至与塞不法中介相勾结,诱骗中国妇女到塞被迫从事卖淫活动,严重干扰了我国外派劳务工作的正常秩序、侵犯了我国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败坏了中国人在塞的形象。

  鉴于以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谨此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并对违反该《办法》的,拟采取以下措施:

  1、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进行非法劳务中介活动的中国公司,经了解、查清事实后,将材料转交国内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对在塞留学生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从事与其身分不相符的劳务中介活动的,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大使馆将对其在塞留学毕业证书不予认证。

  3、凡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从事非法劳务中介活动的在塞中国人,不论其身份如何,一径查明,大使馆将通知塞浦路斯移民局将其遣返回国,构成犯罪的则连同有关材料一并转交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鼓励知情者对有以上不法行为的人和事进行举报,我馆将依法对其保密。举报电话:22-375252。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

                        2005年4月5日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
项目合作及建议请留言:请理性留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姓名: 手机: QQ号: 微信: 邮箱:
验证码 点此换一张
关于我们 招商培训 代理招商 代理投资 代理融资 代理政策 战略伙伴 服务外包
广告报价 汇款方式 合作方式 免费发布 网群建设 诚聘英才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