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法修正案规定:
1、年收入达到340万福林(约合1.7万美元)者可减免税收10万福林(约合500美元);
2、公司用车将纳入资产税项下,排量在1600CC以内车辆年缴税7000福林(约合14美元),排量在1600CC以上车辆为1.5万福林(75美元)。
3、如果继承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或配偶)的财产,继承财产总值在2000万福林(10万美元)以内的,免缴遗产税。
4、自2009年2月1日起,国会议员、市长及当选地方官员的各种补贴必须缴纳15%的税。
二、在2009年预算修正案规定有18条一揽子立法修正内容,其中主要的两点是:
1、第13个月养老金只发给达到退休年龄者,且上限为8万福林(400美元);
2、公共财政法修正案规定了地方政府发放公民财政补贴的强制性最后期限,如果在最后期限仍未发放,当事政府必须从本地区预算中拿出款项予以发放,并不得从中央财政中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