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从2003年开始使用欧盟货物质量与安全标准。总的含义就是生产商要对其产品缺陷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波兰于2003年初通过了“商品质量安全标准”,如果消费者或用户发现某种产品存在缺陷,则该产品制造商将受到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根据波兰《检验和认证法》的规定,凡可能威胁生命、健康和环境的国产及进口产品应申报安全检验并标贴安全B标志。检验认证工作由波兰检验和认证中心及其授权的检验和发证机构进行。如产品没有标贴安全标志或不符合技术安全要求就进入波市场销售,则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将收缴国库,并处以一倍的罚款。需要进行强制性安全检测的商品目录由检测和认证中心发布,主要涉及:钢材制品、金属制品、机器设备、精密仪器、运输工具、电子产品、建材、玻璃制品、木材和纸张、部分服装和纺织品、劳保鞋和手套、玩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