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关于残疾补贴保险法修订案,自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波兰残疾补贴保险占工资额的比例将从毛工资的13%下调到10%,其中雇员承担的比例从6.5%降到3.5%,雇主承担的比例仍为6.5%;自2008年1月1日起,残疾补贴保险占工资额的比例将再次下调至6%,其中雇员和雇主承担比例分别降至1.5%和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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