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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比利时财政预算案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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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利时联邦政府于2011年11月底就2012年政府预算达成协议,其中包括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第一轮调整措施已于2011年12月28日通过法案生效实施,目前政府正在酝酿第二轮紧缩财政措施。已颁布的税收政策调整包括:
  一、企业所得税
  1、股权转让所产生的资本利得
  对股权转让所产生的资本利得适用免税待遇,新增加了1年持股期限的要求;不满1年的,按25.75%的税率缴纳。该措施自2013年纳税年度开始生效。
  2、虚拟利息抵扣政策
  虚拟利息抵扣率的上限由6.5% (大型企业) / 7 % (中小企业)调整为3% (大型企业) / 3.5 % (中小企业)。废除有关虚拟利息抵扣额可向后续7个纳税年度结转的规定。该措施自2013年纳税年度开始生效。
  3、资本弱化
即将出台新规定,将债务股本比率的要求由原先的7:1收紧至5:1。凡属于关联企业(依据公司法第11条)之间的借款,并且利息收入的获益方未满足“缴税要求(taxation requirement)”的情况将受到新规的制约。该措施将从新法案出台之日起生效。
  4、补充法定养老金计划
  企业自雇高管人员的补充法定养老金计划将必须通过第三方机构(保险公司或养老金基金)设立管理,企业将不再允许自行计提该补充养老金。向第三方机构缴付的补充养老金额将需交纳4.4%的保险税(insurance tax)。该措施仍将待新法案出台后实施生效。
  5、公司车(company car)
  企业为雇员提供公司车而产生的费用在税前列支时将受到新的限制。员工由此获得的计税福利基数(benefit in kind)的17%将不能在税前列支。新的计税福利计算公式调整为: 6/7 X购车目录价格X CO2排放量系数 X 车龄系数。该规定将对自2012年1月1日起获得的计税福利生效。
  6、反避税规定
  三项税法(所得税、遗产税、登记税)中的反避税条款将被重新修订。 该项措施旨在打击避税行为,税务局将不再需要证明由其重新定义的交易行为将获得与原先的避税交易一致或类似的交易结果。 该反避税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起针对遗产税、登记税的应税交易生效。对于所得税应税交易的生效日期,目前尚不明确。
  二、个人所得税
  1、公司车(company car)
  员工就所获得的公司车所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调整为: 6/7 X购车目录价格X CO2排放量系数 X 车龄系数。
  2、公司提供免费住房(free housing)
  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住房的,员工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将上调。具体上调幅度由后期颁布的皇家法令明确。
  3、投资所得
  利息及部分股息所得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上调至21%。
  年利息及股息所得超过20, 020.00欧元的部分将征收4%的附加税。
  4、养老金储备
  养老金储备(企业养老金)在提前退休时取出将面临更高的税率:20% - 60岁退休,18% -61岁退休,16.5% -62至64岁退休,10%-65岁退休。
  5、减税(tax reduction)
  部分可减税开支(如养老金储蓄)的减税幅度,由原先开支的30 – 40%调整为30%封顶。另有部分开支(如捐赠、托儿费等)的减税幅度,由原先的边际税率(最高为50%)调整为45%封顶。
  三、预提所得税税率:
  对于利息收入征收的预提所得税税率由15%上调至 21%。对于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12月2日期间发行的政府国债,其利息所得仍享受15%的税率。其他国债利息所得都将按21%征收预提所得税。
  对于股息所得征收的法定预提所得税税率维持在25%。部分原先享受15%的低档税率的股息收入,现上调至21%。
  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法定预提所得税税率维持在15%。
  上述调整措施将对自2012年1月1日起获得的利息、股息所得生效。
  四、间接税:
  1、执行官(bailiffs)和公证人(notaries)
  根据2011年12月28日颁布的法案,执行官和公证人将不再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律师提供的服务仍将继续享受免增值税待遇。
  2、数字电视
  数字电视的增值税税率将由12%上调至21%,与原先的模拟电视增值税税率持平。

  德勤近期出版的税务评论就2012年预算案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调整做了分析,并就个人所得税、间接税、预提所得税等新政策做了简要介绍。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点击下载该税务评论:
  Corporate tax alert 6 Feb 2012_Budge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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