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书应包括发明说明书,必要时须附图样,以及要求专利保护(专利权项)的明确说明。申请书还应包括说明书和权项的摘要。摘要仅可用作技术情报,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申请书应写清发明人的名字。如果专利是由非发明人申请的,申请人应证明对该项发明具有所有权。 申请人应交付规定的申请费。如果申请人希望申请瑞典国际专利,应在自国际申请日起20个月内,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期起20个月内,向专利主管机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副本,在瑞典政府要求时提供国际专利申请的瑞典文译本,并交付规定的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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