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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商务机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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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威商务机构情况汇报

  一、挪威行政管理基本情况

  挪威全国划分为19郡。挪威属君主立宪国家,政治上实行多党制,采取议会、政府、司法三权分立体制。其中:

  

  国王是国家最高元首,代表全体人民,但不起任何独立的政治作用。国王对议会多数通过的法案不具否决权。国王提名首相人选,但内阁成员最后人选需经议会批准。

  

  议会通过的所有法案必须经国王批准后方可成为法令、政令。议会为全国最高立法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新的法令法规,对现行法令进行修正或终止,监督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审批国家年度财政预算,就国家的重大事务为政府制定规划和指导方针,对一些重要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政府,又称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党或得到多数支持的政党单独或联合组成,包括首相和至少其它7名大臣,负责主持国家的日常行政工作,贯彻执行议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本届政府于2005年10月17日组成。政府机构设置的基本情况:1、首相府 2、外交部3、财政部 4、国防部、5、劳动和社会融合部、6、政府管理与改革部7、儿童和平等事务部 8、渔业和海岸事务部 9、司法和警务部 10、 教育及研究部11、地方政府和地区发展部 12、文化和宗教事务部 13、农业和食品部 14、环境部 15、贸易和工业部 16、石油和能源部 17 交通和通讯部 18卫生和护理部部内又设司、处。各部部长称大臣。

  

  在部下面还有一些直属单位,如外交部下属的挪威国际开发合作署,政府管理与改革部下属的挪威竞争署,渔业及海岸事务部下属的渔业管理局,石油能源部下属的石油管理局,财政部下属的挪威统计局、挪威中央银行、挪威税务局、海关总署等。

  

  二、挪威负责行政编制的部门情况

  

  挪威政府管理与改革部负责政府机构以及政府雇员的有关宏观政策,主要负责劳资谈判、提出宏观政策等,但并不对各部人数编制进行审批确定。人员编制由各部根据职能以及预算情况自行决定。挪威政府工作人员称为政府雇员,有固定与临时之分。其中固定工作不能随便予以解雇,临时工作则根据需要临时招聘,签订合同。目前,挪威中央政府机构共有固定雇员15547人,临时雇员1972人,合计17519人。

  

  三、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管理和调整的依据和方式

  

  挪威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主要是与执政党工作侧重点、议会确定的年度预算、工作职能等因素来确定人员以及内部机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员、职能、岗位均可做相应调整。特别是挪威每一届新政府上台后,都会根据其政策的侧重点,对行政机构数量、名称、职能以及预算进行调整。如2005年10月,挪威新一届政府上台后,即对政府部门进行首次调整,对劳动和社会事务部以及儿童和家庭事务部的业务进行调整,分别重新命名为劳动和社会融合部以及儿童和平等事务部,前现代化部则更名为政府管理与改革部。部内部机构也经常进行调整。如根据工作重点的变化,增设、消减或合并相关部门或人员等。如2004年,挪威外交部因处理印度洋海啸事件不得力而备受各方批评,成为外交部改革的引子。挪威新政府上台后,外交大臣将外交部改革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征求意见,并拟将外交部原10个司精简至8个司,内部机构调整也是在讨论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定的,不由大臣一人决定。

  

  各部委一般均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福利、招聘等事宜。一般每年财政部拿出预算,议会进行批准。议会在批准预算时会反映执政党的意愿,但具体如何完成,则是各部自己决定。议会通过的预算在报纸上刊登。一般每年都会有一个或几个注重的方面,如扩大就业,保护环境等,相应则扩大预算支出。如果在某一方面需要增加工作力量,而且又有足够的预算,则可以登报方式招聘人员。如果机构调整,原有部门裁掉或合并等,其固定工不能随便辞退,需要重新安置,尽量是工作内容相近的,如果本部不能安置,也可转到其它部。政府雇员工会也会与政府研讨方案,商谈人员安置问题。另外还可提供深造,补工资等其它出路。如果一个政府雇员被解雇并预计很难找到其它合适的工作时,将给予解雇费,其费用最大一次性付给3年,但只能给予固定工作2年以上,临时工作4年以上的政府雇员。

  

  四、商务主管部门基本人事管理制度

  

  挪威1983年3月4日制定了《行政部门服务法》。该法共3章,24款,该法适用于除各部部长以及国秘外的所有政府行政机构人员。

  

  1、选拔。根据《行政部门服务法》第1章第2款,如果在法律法规或集体协议中无其它规定,对于高级政府雇员和一般政府雇员职位空缺,则必须在报纸以及网站上刊登招聘广告。另外,根据挪威《劳动法》,被雇佣者与雇佣者均有责任与义务。如雇主解雇员工以及员工辞职,都要提前书面通知。根据工作时间长短,分别为1个月或6个月的通知。由于提前通知,因此雇主有时间准备相关招聘事宜,同时在过渡期还可临时代理。如司长职位出现空缺,要通过招聘,在过渡阶段可以临时代理。招聘广告中要列明要求,如学历、是否固定工作、工作经历、教育程度等,选出候选人进行面试,从中招最合适的人。被招上岗人员有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则转为正式雇员。内部人员竞争有一定优势,因为了解情况和工作程序,有相关工作经验等。但外部申请人也有合适人选,完全有可能竞争得上,对此则一视同仁,机会均等。通过公平招聘,有利于避免腐败和转化矛盾。

  

  2、任用。任命分为永久任命和临时任命。高级政府雇员通常为永久任命,但也可能在以下情况下临时任命:一是该政府雇员仅要求有限期限或履行一项特殊的任务。二是该高级管理职位还没有被确定为永久性或工作领域以及职责将有变化。三是该高级雇员将担任其它职务。一般政府雇员除以下情况,可以为永久任命:一是该雇员仅需要一个特定的时期或履行一项特定的职能。二是该工作尚未确定为永久岗位,而且人员需求还不确定。三是该雇员将委派为其它工作。四是该雇员将成为行政学校的受训者或学生。五是该雇员在一个培训者岗位上工作。六是该雇员根据一个确定条款的合同下工作。由国王规定该岗位是否为培训者岗位或者固定条款岗位。

  

  政府雇员可由国王直接任命,也可由各部或任命委员会任命,任命委员会应拥有来自员工以及管理层同等数量的代表。如果未能就任命达成协议,每一个成员均可要求将该案件呈送有关部或指定的相关机构。该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被任命的人必须得到书面通知,在临时任命中,通知将包括任命的期限以及将履行的工作。但上述部门不包括议会,总审计师办公室或行政监察官办公室以及任命期限低于6个月的政府雇员。

  

  根据《行政部门服务法》第8款,前6个月作为试用期。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适用期不需要。在适用期内,试用人员将给予必要的指导以及对其工作情况的鉴定。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开始前应被书面通知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试用人如果不能胜任工作,或未能达到与之能力相适应的要求,则提前3周通知解雇。

  

  3、培训。挪威政府机构很重视员工培训,认为有利于提高员工素质。如新的政策出台,就派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适时更新。如果认为该培训对工作有关,本人可以提出,上司也会主动提出。政府给假期,带工资上课,报销费用。政府雇员工会也参与报销一些培训费用。培训一般没有考试。如挪威竞争署每半个月举办一次由对《竞争法》感兴趣的律师参加的午餐会,每月举办一次来自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国外专家以及内部员工参加的关于《竞争法》经济问题的研讨会,实际是对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4、考核。挪威没有硬性年度考核,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招聘时已经考核过了,试用期也通过了,没有必要再考核。二是注重工作环境,要求工作象跳舞一样开心,认为考评特别是打分考评影响同事之间的关系。三是考评标准无法确定,即由谁来确定考评标准。既然大家订不了,则还不如不订。四是即使有了考评标准,是否就达到了客观评价的目的。但是挪威每年度有上级与下级私下谈话,每个人都谈,开诚布公,告诉你需要改进之处,能解决许多问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5、晋升。如果机关内部出现空缺职位,一般不直接提拔,必须通过竞争,所有政府空缺都必须让大家知道,至少要经过登过报这个程序。但相对来讲,内部人员由于工作经验丰富,相对占有优势,因此晋升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6、交流。挪威没有固定的轮岗内部交流制度。因为招聘时,其本人就是招聘的这个职务,一般人也不要求调动申请工作。但人员岗位会有调整,主要原因是:一是行政机构职能调整而带来的内部机构的变化。根据《行政部门服务法》第12款规定,政府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接受其职责以及机构重组所带来的变化。二是该政府雇员生病,以致于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另外该政府雇员不具备岗位能力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工作连续超过一年时间,可以转至其它岗位。三是如果与直接领导关系不好,干得不顺心,也可以要求提出来转至其它部门,但这都是商量来的,不能硬性规定。

  

  7、工资。挪威工资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工资、额外补贴、加班补贴等。工资增长主要是基本工资增长,额外补助等则从2002年以来变化不大。在挪威,政府工作人员工资处于平均水平。工资优势不明显,比不上私营企业。以2004年为例,挪威工资收入高于平均水平的行业依次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采矿业(147%)、信息通讯(126%)、金融中介(122%)、房地产和租赁以及商业(117%)、电力、天然气和供水(107%)、教育和公立学校(105%)、公立医院(103%)、社会和私人服务(101%)。工资水平最高的行业是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业,高于平均水平47%。中央政府机构工资水平则最接近平均水平,2002、2003、2004连续三年为平均工资水平的99%,

  

  招聘政府雇员时,须说明该工作是什么工作,工资级别为多少级至多少级之间,什么时候发工资等。具体工资则在面试时洽谈,可根据应聘者经历、学历、年龄等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但一般不会超过该岗位的上限,特殊情况须到更高一级部门申请报批。签订合同时,就写明年薪多少。因此,每个人进来之前即清楚自己工资是多少。

  

  挪威政府雇员工资是政府与工会谈判的结果。挪威工会很发达,政府雇员工会作为全国总工会的直属分会。1958年制定的《公共服务争议法》对政府雇员关于工资谈判以及争议解决做出了规定。在该法中,政府要求有谈判权的工会至少拥有50名政府雇员,而且其拥有的政府雇员在该机构中占人数一半以上。工会将有关意见以挂号形式送至有关部门以至国王。如果政府准备开始谈判,则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会。政府与工会签订关于工资以及工作条件的集体协议,其中一般性的集体协议包括一般性的工作及工作环境,特殊的集体协议则是那些在集体协议中未包括的内容。如果谈判未达成协议,有关各方需要根据法律进行调解。其中劳动法庭处理争议。在未形成决定之前,原有的集体协议以及工资和工作条件均有效。挪威工资标准分级别,级数越大,级别越高。每年每个工资级别均进行调整。政府是最大的雇主,政府管理与改革部代表政府负责劳资谈判。每两年政府与政府雇员工会进行一次大的谈判,每年进行一次小的谈判。谈好的工资列在表上。2年一次的大的谈判内容广泛,福利待遇都可以谈,2年有效。一年一次的小的谈判则主要是工资增长幅度,如根据通货膨胀等因素,确定当年度的工资增长额,所谈内容一旦制定下来就依此执行。近几年,挪威工资整体水平每年都以3%以上的水平增长。如果政府雇员对自己工资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反映,同时工会也会帮助其与政府谈。

  

  政府雇员权力不大,监督机制比较健全,没有什么灰色收入。政府雇员不许接受礼品、佣金等,违反者将受到惩罚或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8、福利。政府雇员的福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养老金。养老金可以称为政府雇员最大的福利。政府雇员现有工资的7.8%进入国家养老基金,政府工作人员退休后退休金比企业高,国家保证雇员退休金为退休时工资收入的66%。政府雇员未来收入为可预期的和稳定的。特别是挪威人均寿命长,工资增长幅度大,对年轻人来说,是非常大的福利,相当重要。相比而言,私营企业有些只能达到国家最低标准,未来养老金不确定,一般在50-60%。二是政府部门对协议执行比较好。挪威有规范的劳动法,但法律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靠政府与政府雇员工会所签订的集体协议来规范。如5周带薪假,100%执行,私营企业则只有4个星期零1天。劳动时间也有差别。政府工作人员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实行弹性工作制,而私营企业则为8小时。三是工作稳定,压力小。政府固定工作不可以随便辞退。

  

  9、惩罚。政府雇员如果出现违纪失职行为,则将收到书面批评或降职等处理,违纪纪录将记入档案或个人资料。重大失职、重大违反职权行为、不顾书面警告连续违反职责的行为、通过内外不正当行为证明其自己不适应该工作岗位或损害了对该岗位至关重要的尊重与信任时将被开除。

  

  五、商务主管部门的基本情况

  

  在挪威,商务事务并不是由一个部门来统一负责的,而是分散在不同部门之中,如WTO事务在外交部,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在贸工部,市场秩序维护则在政府管理与改革部。同时,这些部下属署来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如外交部下属的外援署负责外援事宜,政府管理和改革部下属的竞争署具体负责市场秩序维护事宜。但各个部门之间联系紧密。如外交部与贸工部联系非常多,创新挪威驻外机构列入外交部,另外,创新挪威做为国有公司,又接受贸工部领导等。其中负责商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

  1、外交部。在经济方面,主要负责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特别是挪在不同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国际经贸关系。负责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多边经贸谈判,并负责在谈判中协调国内各部门的立场,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如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的多边谈判。负责制定对外援助政策。外交部共有固定雇员624名,临时雇员111名。驻各国使领馆特派外交官620名雇员,当地雇员830名。目前,外交部设一个外交大臣,1个外援大臣,1个外交部国秘,3个外交部助理国秘,10个司,分别为:

  (1)、欧洲司,负责欧盟、挪欧双边关系、西巴尔干以及中欧事务。

  (2)、贸易政策、自然资源和环境司,负责WTO、OECD、贸易与工业事务、能源与矿产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

  (3)、安全政策司,负责北部地区政策、北约安全政策、欧盟安全防卫政策、欧安组织事务,反恐合作,全球安全,裁军、不扩散、核安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能源问题、极地事务、海洋资源和出口控制、挪与俄罗斯、前独联体国家、美国和加拿大的双边关系。

  (4)、全球事务司,负责联合国以及多边事务,环境、和平与发展问题、人权、民主、人道主义和紧急援助事务。

  (5)、国际发展政策司,负责外援、国际发展政策、多边银行与金融事务等。

  (6)、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和中东地区司,负责消除贫困、对发展中国家的工业政策,与拉美、亚洲、大洋洲、非洲、中东地区国家的双边事务,对非洲外交政策以及对中国和印度战略。

  (7)、条法司,负责人道主义法、刑法、海洋法、贸易和环境法,对外缔约以及划界谈判事务。

  (8)、礼宾司,负责高访接待和准备、驻挪外交官事务、礼宾事务

  (9)、新闻文化司,负责挪威对外形象、国际文化合作以及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10)、行政事务管理司,负责档案、人事、预算财务、计算机、安保事务等。

  目前,外交部正在酝酿新的改革方案,拟将原有10个司减为8个司,将欧洲司和贸易政策、自然资源和环境司合并,将礼宾司和新闻文化司合并。将原先3个外交部助理国秘的职位减至1个,增设由外交大臣、外交部国秘、助理国秘及5个核心业务司(分别为欧洲和贸易司、安全和周边地区司、联合国、和平及人道主义事务司、地区事务和发展司、条法司)司长等10人组成的战略领导小组,对外交政策和业务进行核心决策。增设外交大臣通讯处和外援大臣分析参谋处,对外交、外援大臣提供即时信息和决策咨询。以上机构改革不涉及人员精简,只对部门和责权进行调整。新方案在不断完善后,预计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挪威国际开发合作署(NORAD),为挪威外交部的下属机构,1968年正式成立,行政上隶属于外交部,但职能又相对独立,具体负责对外援助和政府贷款等工作。NORAD的国际发展计划涉及的领域主要是卫生、教育、环保以及基础实施建设。挪援助计划一般通过联合国、国际组织或直接通过受援国来实施,其中双边发展援助提供的形式有:协议援助、项目援助、商品贸易援助、派遣技术人员和混合贷款等。其中项目援助为主要方式。

  Norad现有固定雇员194人,临时雇员28人。共分9个司,分别为:

  (1)、环境和私人领域开发司。该司主要职能为改革、立法、机构、能力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专家以及建议,促进商业、工业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负责财政支持体系,改进私营领域开发和贸易的经营。根据环境公约,确保将环境作为发展的考虑因素。对能源、渔业、水资源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建议。

  (2)、人力开发和服务提供司。该司主要负责为健康和教育领域、爱滋病、研究、信息通讯、体育、文化等提供专家意见,重点关注残疾人、儿童和妇女。

  (3)、管理与宏观经济司。该司负责提供专业和技术建议,负责与大量的非政府机构合作,就开发战略、消除贫困、民主、和平建设、新闻自由、人权、反腐败、公共领域改革等提供建议。

  (4)、质量控制司。该司主要通过开发合作体系进行质量控制。负责对挪威驻外机构提供支持,如开发和改进工作方法以及合作方式、质量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等。

  (5)、评估司。该司对开发合作以及消除危机进行评估,这些评估由独立的咨询师来完成。通过评估,从以往的工作中总结经验与教训并予以系统化,提供给政策制定者参考应用。

  (6)、信息司。该司主要负责为其它部门提供信息,并负责管理内部图书馆、经营网络、出版月报等。

  (7)、人力资源与管理司。该司主要负责为其它部门提供良好的内部支持与服务。

  (8)、国际社会事务司。该司协调管理与国际社会的合作,管理与大约60多个机构的协议,如负责处理东南亚海啸灾难。

  (9)、总经理办公室。该部门主要负责确保Norad履行任务与职责。

  2、贸易工业部。主要负责制定和协调国家的工业政策,负责双边的经贸关系。负责制定出口和航运政策,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制定和完善有关贸易和工业的法令法规。负责促进工商领域的研发工作,管理部属国有企业。目前该部共有固定雇员167人,临时雇员29人。该部共有六个司,分别为:

  (1)、管理司,该司主要负责内部机关事务管理。主要提供管理服务以及系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机会,促进稳健的财务管理、资源分配、信息控制,确保可靠的信息以及文件管理体系运转正常。该司还负责应急预案体系。该司分为三个处,财务预算处、人力资源与应急计划处、档案与计算机处。

  (2)、产权司,该司管理政府在21个国有控股公司中的事务。该部拥有大量固定雇员,同时作为补充,还聘请大量外部顾问。管理方式包括向这些企业管理层派驻代表、监督公司财政状况、提供专家意见等。目前该司主要工作是改革政府产权,促进私有化及降低政府产权比例。

  (3)、经济政策司,该司工作出发点是为挪威经济最大化地创造财富,提供关于增长、竞争以及促进市场效率的政策。工作的主要领域是企业管理和创新、劳动和资本市场、贸易便利化、欧洲经济区(EEA)和其它贸易协定、工业结构、税收、宏观经济和稳定政策等。该部有五个处:企业经营以及劳动力市场事务处、贸易便利以及公共领域处、工业结构和国际贸易处、经济战略分析处、工业和工业政策处。

  (4)、法律事务和航运司,该部负责法律事务、法律法规改革、公共采购、航运政策以及海运安全等,提供稳固和可预见性的框架,在挪威工业界内促进效率和竞争。该司还负责挪威海运署、挪威国际船舶注册署、挪威矿业署、挪威企业注册局等机构。该司下设两个处:法律事务及法规改革处、航运处。

  (5)、工业发展和国际化司,该司主要职责是通过鼓励工业发展和国际化,促进挪威的创新以及增强挪威竞争优势。该司没有再分处。

  (6)、研究与创新政策司。该司主要是制定研究政策,推进应用研发,促进创新等。该司下设三个处:研究政策和教育处、应用研究处、创新政策处。

  3、创新挪威(INNOVATION NORWAY)。创新挪威取代原挪威旅游协会、挪威贸易理事会、挪威工业和地区发展基金以及政府投资者咨询办公室四个机构,2004年1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奥斯陆,现有固定雇员650人,临时雇员77人。在挪威19个郡均设有办公室即派驻机构,在海外3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36个办事处,即派出机构,对外即为使(领)馆商务处。其中总部固定雇员有182人。驻国外机构人员148人,其余为驻挪威各地办公室雇员。各郡办公室负责人由总部任命,经费由总部划拨,所在地政府也提供一部分。创新挪威根据项目的进展随时招聘临时雇员。创新挪威的宗旨促进全国工业发展,使商业和国家经济双重获益。通过创新、国际化和贸易促进,帮助不同地区充分发挥潜能,促进经济发展。主要业务范围为信息咨询、贸易促进、宣传展览、组织商务培训和研讨会、旅游推广、基本商业融资和贷款担保、风险资本投资等。创新挪威总部设服务和产品部、海外市场部、挪威部、人力资源及支持部等。其中,

  (1)、服务与产品部则分为10个处,分别为:服务及产品管理部、金融与风险管理部、海产品部、研究与开发部、创新及企业管理部、食品与农业部、旅游部、国际商业发展部、工业与技术部、资金管理部。这些部与相关部门及企业联系密切。

  (2)、海外市场部下设北欧部、西欧部、中欧部、美洲部、东北亚部、东南亚部。

  (3)、挪威部负责创新挪威在挪威境内的分支机构。

  (4)、人力资源及支持部负责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为日常管理提供支持。

  4、政府管理和改革部。该部主要负责政府管理、竞争政策、使用和开发信息技术的国家政策,采取措施使政府更有效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该部共有五司一处。其中五部分别为雇主政策司、竞争政策司、政府服务司、IT政策司、内部事务管理司,一处为经济分析处。

  (1)、雇主政策司。该司主要负责政府雇员以及雇主的政策、规定、协议等。就公共管理、个人事务、管理开发以及信息政策提出机构重组以及调整的意见与建议。负责代表政府就政府雇员工资与工作条件与工会进行谈判。

  (2)、竞争政策司。主要负责监管和调整竞争政策。起草制定《竞争法》以及监督《竞争法》的实施,对《竞争法》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确保《竞争法》条款有效实施,为合理有序的竞争扫平道路,确保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除挪威《竞争法》外,根据EEA协议不断完善挪威《竞争法》。为挪威竞争署活动提供框架,负责处理对挪威竞争署的投诉,受理对挪威竞争署决定的上诉等。

  (3)、内部管理司。主要负责财务、人事管理和机构设置、信息、文档等。

  (4)、IT政策司。主要负责与信息技术发展以及信息社会发展有关的发展战略,如电子签名以及识别系统,宽带政策等。

  (5)、政府服务司。该司有许多下属企业,为各部正常运转提供支持。就各部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能提出建议,使各部的政府行为符合法律,具有连续性和高效性,负责开发更好的行政管理工具。

  (6)、经济分析处。该处主要是在可持续的经济和环境框架下加强和推动福利社会。为大臣以及各司长提供经济分析。

  挪威竞争署(NCA)。该署隶属于政府管理和改革部,主要任务是实施《竞争法》,监管市场竞争行为。1994年1月1日,挪威在撤销价格委员会和价格检查委员会的同时成立了NCA。其具体职能:一是确保遵守《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及限制措施。二是必要时干预经济集中行为。三是采取措施提高市场透明度。四是实施EEA协议的相关条款。五是提交促进竞争以及使新竞争者更方便进入的建议与措施。六是向经营者提供关于《竞争法》的相关说明及具体指导。七是有责任向其它政府部门提交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市场竞争政策的观点和建议。挪威竞争署共有员工125人。NCA拥有四个部门及一个总经理办公室。其中:

  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法律及经济评估项目协调、国际事务协调、内外公共关系、就具体事务向总经理提供建议等。

  2、行政部,负责人事、财务、文档管理和计算机服务。

  3、市场监管部,对旨在打击限制竞争行为的措施进行评估并实施,阻止反竞争行为,决定豁免事宜,提出专家意见与建议。其中奥斯陆监管部主要负责食品日杂、基础工业、金融、消费品及服务、能源、运输、建筑、房地产、媒体及文化等行业,卑尔根监管部主要负责电信、医疗保健、公共汽车运输、渔业及相关服务。

  4、调查部:负责计划并实施调查活动,包括突击检查以及举证等。

  (注:根据2003年6月挪威议会决定,NCA将于2006年底前迁至卑尔根。2004年,NCA即在挪威第二大城市卑尔根成立办公室,目前搬迁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因此,其卑尔根监管部不是其派驻机构)。

  

  六、商务机构的内、外派出机构的基本情况

  

  目前挪威外交部、贸工部在挪威境内没有派出机构。外交部驻外外交与领事机构104处,其中大使馆86处,总领事馆9处,代表团8处,其他1处。创新挪威总部设在奥斯陆,在挪威18个郡(奥斯陆除外)均设有办公室即派驻机构,在海外3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36个办公室,即派出机构,对外即为使(领)馆商务处。有的国家设立2个以上的办事处,如在中国北京和上海就设有办事处。其中,在亚洲大洋洲的8个国家设9个办公室,在美洲的3个国家设8个办公室,在非洲1个国家设1个办公室,在欧洲的18个国家设18个办公室。从2004年创新挪威成立之日起,其驻外人员列入挪威外交服务机构,人员身份为外交官,办公地址一般在使馆。驻外人员驻外期间身份为外交官,返回挪威后则仍回创新挪威工作,失去外交官身份。这种设置的目的是有利于创新挪威开展工作。创新挪威性质为国有公司,经费为财政拨款,但本身也通过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收取一部分费用。另外,针对具体项目,渔业及海岸事务部、农业及食品部、贸工部等也会拨一部分资金。其驻外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促进贸易、投资等。外交部从创新挪威中选派商务参赞及官员赴国外就任。选拔的标准是根据其工作经历与背景,进行报名与面试等。

  

  七、备注

  

  1、主要参考内容:

  挪威政府网站:http://www.odin.no/odin/english/bn.html

  挪威外交部网站:http://www.odin.no/ud/english/bn.html

  挪威国际开发合作署网站:http://www.norad.no

  挪威贸工部网站:http://www.odin.no/nhd/english/bn.html

  挪威统计局网站:http://www.ssb.no/english/

  创新挪威网站:http://www.innovasjonnorge.no/templates/Page_Meta____54655.aspx

  挪威政府管理与改革部网站:http://www.odin.no/fad/english/bn.html

  挪威竞争署网站:www.kt.no

  挪威财政部网站:http://www.odin.no/fin/english/bn.html

  

  2、有些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但其网站内容并未更新,因此以本文内容为准。

  

  3、参考的法律条文:参看网址:http://www.lovdata.no/info/uenga.html 中的Civil Service Act (1983) 和Civil Service Disputes Act (1958)

  4、有些材料通过电话、邮件、拜访等获得及核实,因此未提供原始资料。

  挪威商务机构情况调查表(一)

  单位:挪威经商参处(盖章)

  机构名称

  人员情况 部门预算 内设机构数(司、局) 派出机构数 派驻机构数 主要职能 备注

  总人数 占政府行政部门总人数 年度预算(美元,2006年度) 占政府行政部门总预算(%)

  固定雇员 临时雇员

  外交部

  624人,驻各国使领馆特派外派外交官620名 111人,驻各国使领馆当地雇员830人 7.1% 33.9亿 5% 10个司 外交部驻外外交与领事机构104处,其中,大使馆86处,总领事馆9处,代表团8处,其他1处。 0 在经济方面,主要负责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特别是挪在不同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国际经贸关系。负责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多边经贸谈判,并负责在谈判中协调国内各部门的立场,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如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的多边谈判。负责制定对外援助政策。

  外交部下属机构挪威国际开发合作署(NORAD),则具体负责对外援助和政府贷款等工作。其国际发展计划涉及领域主要是卫生、教育、环保以及基础实施建设。 1、其公务员栏实际为固定雇员,雇员栏为临时雇员,下同。

  2、占行政部门总人数未计算外交部在驻外使领馆当地雇员。

  3、NORAD预算不独立,由外交部拨付。

  贸工部

  168 20 1.1% 5.9亿 0.9% 6个司 0 0 主要负责制定和协调国家的工业政策,其中包括信息产业政策,负责双边的经贸关系。负责制定出口和航运政策,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制定和完善有关贸易和工业的法令法规。负责促进工商领域的研发工作,管理部属国有企业。

  创新挪威

  650 77 -- 3.0亿,其中行政预算,如人员工资、车辆、住房等为1.5亿美元,其余为项目资金。 — 4个部 在30个国家设有36个办公室,即使(领)馆商务处。 18个 其宗旨促进全国工业发展,使商业和国家经济双重获益。通过创新、国际化和贸易促进,帮助不同地区充分发挥潜能,促进经济发展。主要业务范围为信息咨询、贸易促进、宣传展览、组织商务培训和研讨会、旅游推广、基本商业融资和贷款担保、风险资本投资等。 因创新挪威属国有公司,不列入行政部门人数统计以及行政部门预算,因此未计算相应比例。

  政府管理与改革部

   167 29 1.1% 16.6亿 2.5% 5司1处 0 0 该部主要负责政府管理、竞争政策、使用和开发信息技术的国家政策,采取措施使政府更有效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其下属挪威竞争署则具体实施《竞争法》,监管市场竞争行为。

  挪威商务机构职能情况调查表(二)

  单位:挪威经商参处(盖章)

  主要职能 主管机构 机构性质 具体负责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人数 备注

  国内贸易 贸工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官方 经济政策司 Economic Policy Department 42

  对外贸易 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官方 贸易政策、自然资源和环境司 Department for Trade Policy,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Affairs 60 创新挪威海外市场部负责贸易促进工作。

   贸工部Ministr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Reform

  官方 经济政策司 Economic Policy Department 42

   创新挪威 Innovation Norway 国有公司 海外市场部 Market Abroad Department 65

  投资管理 贸工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官方 研究与创新政策司 Department of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olicy 25 1、创新挪威海外市场部负责投资促进工作。

  2、投资政策还散见于相关部门法规中,如税收、工作许可政策等。

   创新挪威 Innovation Norway 国有公司 海外市场部 Market Abroad Department 148

  对外援助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官方 国际发展政策司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Policy 40

   挪威国际开发合作署The Norwegian Agency for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Norad) 官方 环境和私人领域开发司The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and Private Sector Development 31

  国别贸易政策 外交部Ministr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Reform

   官方 条法司 Department for Legal Affairs 45

   贸工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官方 经济政策司 Economic Policy Department 42

  应对贸易摩擦 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官方 贸易政策、自然资源和环境司 Department for Trade Policy,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Affairs 40 挪外交部负责多边,贸工部负责双边

   贸工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官方 经济政策司 Economic Policy Department 42

  对外谈判 外交部Ministr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Reform

  官方 贸易政策、自然资源和环境司 Department for Trade Policy,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Affairs 40 挪外交部负责多边,贸工部负责双边

   贸工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官方 经济政策司 Economic Policy Department 42

  区域经济合作 外交部Ministr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Reform

  官方 贸易政策、自然资源和环境司 Department for Trade Policy,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Affairs 60

   贸工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官方 经济政策司 Economic Policy Department 42

  知识产权 贸工部Ministry of Trade and Industry

  官方 研究与创新政策司

  Department of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olicy 30

  市场秩序维护 政府管理与改革部

  Ministr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Reform

  官方 竞争政策司 Department of Competition Policy

   40

   竞争署 Norwegian Competition Authority (NCA) 官方 市场监管部 Market Monitoring Department 60

  其它

  拟稿人:王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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