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6月23日电 (俞紫成)6月23日27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日前,记者就“举报宣传周”的相关问题采访了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永良。
记者:蒋检您好,请您介绍一下今年无锡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的活动安排?
蒋永良:好的。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宣传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宣传的重点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三是宣传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四是宣传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五是宣传举报工作制度与举报的方式方法。
围绕上述宣传重点,在活动中,无锡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努力提高宣传的质效。具体而言,一是开展检察长约访接访活动,当面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强化正面宣传。有效统筹网上网下两个主阵地,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强化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移动电视、公共LED屏、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无锡检察门户网站和12309举报网站的主平台作用,全面、立体、有效地开展举报宣传。三是深入群众,“走出去”实地宣传。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的作用,组织干警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设立举报点、法律咨询点,向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四是依托警示教育基地,“请进来”深入宣传。充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市院法制宣讲团的作用,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针对不同群体,通过案例展览、播放专题宣传片等形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扩大宣传受众面。五是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宣传。利用动漫、宣传短片等形式在公共场所,深入广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及内部分工、信访案件导入导出机制等涉法涉诉案件办理工作流程。
记者:近年来,无锡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取得哪些成效?
蒋永良: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加强策划,不断加大宣传广度,强化宣传力度,开展了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举报工作全面发展。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规范线索管理,优化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举报工作的全面发展。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优化整合信、访、网、电等“四位一体”诉求表达渠道,加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推进“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工作,建立集控告、举报、申诉、咨询、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接待平台,不断拓展受理举报途径。举报线索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规范举报线索受理、分流、备案审查、跟踪督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线索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实名举报答复反馈机制、举报信息情报收集机制、举报线索分析研判机制等举报工作机制,为举报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67件312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5人、科级干部100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18人。依法查处了无锡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戴卉(副处职)受贿案、江阴市委统战部原部长蔡炯(副处级)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根据省院交办,依法查处了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受贿、滥用职权案。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5件85人,依法查办了宜兴市粮食局原局长王明君(副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显著,推动全市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着力打造“专业化的预防网、社会化的护廉网、制度化的规范网、立体化的信息网”的预防工作体系,无锡市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记者:请问无锡检察机关在方便群众举报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蒋永良: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加强服务群众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信访渠道,以争创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建设高标准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提升文明接待内涵,打造无锡检察窗口接待文明品牌。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12309举报网站的作用,对群众信访事项实行网上受理流转、办理回复、结果查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新机制;建设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定点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切实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认真帮助和督促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乡镇派驻检察室的作用。组织检察干警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拓宽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渠道,积极宣传检察职能,宣传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成效,进一步增进群众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四是全面落实省检察院提出的“七项为服务承诺”,加强对实名举报、多次举报未处理反馈等线索的跟踪提醒、催办、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群众在举报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无锡检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方面有哪些举措?
蒋永良:群众在举报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关于举报方式。群众可以采取电话举报、信函举报、网络举报、当面举报、预约举报等方式向我院举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为12309。此外,举报也可以采取电传、电报、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二是倡导实名举报,提供的举报线索要尽可能详细、准确,便于检察机关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反馈信息等。三是举报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能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四是举报尽可能秘密进行,不要公开举报、多头举报,加强自我保护,防止被打击报复。
举报是公民行使检举、控告等民主权利的具体途径,为保障公民的检举、控告权的充分行使,无锡检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方面主要有以下举措:一是设立专门的举报接待室,严格执行双人接访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举报线索录入专用计算机由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或者批准不得查看。二是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不准私自摘抄、复制举报材料,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对举报人的笔迹进行鉴定。三是正确区分举报失实与故意诬告陷害的界限,不追究错告或者举报事实有出入的举报人的责任。四是充分保障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行为依法查办、严厉打击;对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检察机关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记者:为了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无锡检察机关出台了奖励举措,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蒋永良: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拓宽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无锡市检察机关在四个方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一是确立奖励原则,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二是明确奖励标准,举报追回赃款的,按照举报所涉事项的一定比例,实行一案一奖;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仍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三是规范奖励程序,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必须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进行,由举报中心会同自侦部门填写《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审批表》,报检察长审批。四是经费保障到位,举报奖励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单独预算、列支,专款专用。在奖励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近两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奖金,共奖励举报人59人,发放奖金24.25万元,极大地激发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记者:谢谢您接受采访,祝无锡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蒋永良:谢谢。欢迎大家关注并积极参与“举报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