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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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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方胜)5月11日,深圳迎来自2008年“6·13”以来最强的暴雨过程,市区多处遭受水浸。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大部分的排水管道是按照1年一遇来建设的。1年一遇的标准相当于每小时降雨强度约为50毫米,当然无法应对11日巨大的降雨量。”深圳的排水设施是按照1年一遇的标准设计的吗?记者从深圳市水务局了解到,个别媒体报道系对水利设计术语的误解,深圳与国内其他许多大城市一样,排水设施设计符合我国主要设计规范。
据介绍,被个别媒体误读的“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用于计算雨水管渠断面形式和尺寸,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与防洪标准中的灾害频率在概念上有本质的区别。城市排水设计主要依据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我国主要城市一般地区采用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1年一遇的标准,而这一标准也在随着城市发展不断提高。
例如,根据2006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北京选择排水设计重现期为1-2年,特别重要地区为3-10年,上海一般地区为1-3年,特别重要地区为5年,与深圳规划标准基本一致。200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一般地区选用1年;2007年发布的《深圳市排水管网规划》规定,现状管网按照重现期1年复核,新规划雨水管网采用重现期2年。2013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一般地区应采用2年,低洼、易淹地区及重要地区选用3年-5年,立交桥、下穿通道及排水困难地区应采用5年-10年,下沉广场及特别重要地区可采用10年或以上。深圳市政府建设的市政排水设施均严格遵循当年规划标准。
随着城市建设标准提高,对不能满足新规划标准的排水设施,将随城市道路或地块整体改造而逐步改造。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牵头正在编制《深圳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规划》将进一步提高我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同时通过地表径流控制、综合管渠、泵站、调蓄滞流等设施的建设,并通过模型模拟超标暴雨排水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更大程度保障排水安全。
深圳下一步治理城市内涝过程中,将会把70%的设施投向那些排水措施薄弱的地方,尤其是原特区外,并强化现有排水设施的管理专业化,提高运营维护水平,加大对偷排泥浆、倾倒建筑垃圾、破坏市政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
事实+
国内城市标准多为一年一遇
根据2011年修订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一般地区排水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一至三年,重要地区三至五年。但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城市长期沿用的排水系统标准都偏低。
如广州,目前85%的地区排水标准仅为一年一遇。在北京,仅天安门广场和奥林匹克公园附近的排水管线能达到五年一遇的排水标准,北京市市政雨水管网大部分是按照一至三年一遇的标准建设的,也就是能够适应36-45毫米/小时的降雨。宁波、武汉等地也如此。
显然,“一年一遇”的低规范标准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并成为导致国内城市内涝频现的重要原因。
与国内的城市排水设计相比,国外大城市的排水系统复杂、成熟得多。
巴黎的地下排水系统总体分为5级排水管道,每年至少维修两次。近年兴建的地下蓄水隧道和蓄水池可蓄水80多万立方米,缓解暴雨来袭时城市排水的压力。
在柏林,75%的下水道采用雨水和污水分别处理的独立排水系统。私人房屋和工厂企业直接向下水道排放雨水必须按房屋的不渗水面积,交纳每平方米1.84欧元的“雨水费”,采取雨水处理措施的用户可获得减免优惠。
东京投资24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00亿元),耗时14年(1992年—2006年)建成了堪称世界上最先进的下水道排水系统首都圈外围排水道,整个排水系统的排水标准是“五至十年一遇”。(腾讯新闻综合东方早报、证券时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