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Now Grenada”网站8月5日报道,格林纳达众议院于8月2日讨论并通过了投资移民法案。
格总理米切尔在向议会介绍该法案时表示,新的法案将会对申请条件提出严格要求,不希望出现投资者拥有格护照但从未到过格的现象。
根据目前法案,格将设立投资移民委员会(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Committee)负责申请工作,所有申请都必须由该委员会批准的代理机构完成。法案规定政府将设立“转换性基金”(Transformational Fund),供投资者存入资金。但目前关于投资资金的要求尚未确定,米表示初步考虑是100万东加元。法案还规定,所有被许可移民的人、被拒绝许可的人、投资金额等信息将每半年向议会提交。
今年4月格发布财政预算时,米曾表示投资移民计划已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多年,并承诺将设计一个能够吸收清洁且可信赖投资者的投资移民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