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贸工部外贸司于3月20日公布第04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和柠檬酸钠反倾销作出终裁。具体如下:
对税号为2918.15.30.00的产品,设定最低基价为1.80美元/千克。如进口FOB报关价低于前者,反倾销税为两者差额。该反倾销措施自第047号决议公布之日起2年内有效。
对税号为2918.14.00.00的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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