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委会网站消息,自2013年8月1日起,欧盟和巴拿马、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开始实施2012年签署的联系协议的贸易部分。公告称,该协议将促进市场开放,并使欧盟与中美洲伙伴之间建立起稳定的业务和投资关系,有助于加强经济联合并促进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欧盟与中美洲六国(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于2012年签订的联系协议包括3大领域:政治对话、合作和贸易,旨在支持中美洲的经济增长、民主和政治稳定。目前,欧盟28个成员国的审批程序还在进行中,暂时只有贸易部分实施。该部分将打开双方货物、政府采购、服务和投资市场。双方达成了很多具有可预见性、可行性、比WTO承诺更高的贸易规则,将给双方创造稳定的商业和投资环境。协议还设立了处理贸易议题的机构,以透明方式解决贸易争端。协议还包括保护人权的规定,以及对劳工标准和环境保护的承诺。
欧盟是中美洲第二大贸易伙伴,2012年双边货物贸易总额为140亿欧元,其中欧盟与洪都拉斯贸易额14亿、与巴拿马12亿、与尼加拉瓜4亿。中美洲国家主要出口农业和渔业产品(咖啡,香蕉,菠萝,糖和海鲜),以及一些工业产品(微晶片,医疗和光学仪器),欧盟主要出口医药产品、石油、汽车和机械。欧盟表示,该协议在宏观经济层面给中美洲国家带来的利益更明显,因为中美洲GDP相对于欧洲GDP规模很小,仅占不到1%,一旦协议在整个中美洲地区实施,将使中美洲经济每年增长超过25亿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