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7月18日晚,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致女婴重伤。
2014年1月21日上午,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林州市公安民警郭增喜摔婴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ta]豫法阳光采取微博直播形式对庭审情况进行播报,大河网对此事进行实时报道。
12时06分,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
12时08分,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被告人郭增喜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对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也愿意努力赔偿。郭增喜还表示,自己作为一名民警,发生了这种事情很不应该,希望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感谢媒体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报道,感谢法庭今天公正、公开的审判。希望大家接受教训,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12时12分,法庭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直播结束。(大河网 赵檬)
案件背景
2013年7月18日晚,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致女婴重伤。
此事件发生后1个月内,郭增喜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经媒体曝光后,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事实+
摔婴案被捂了31天才被曝出
去年7月案发,而直到8月17日此事被媒体爆出,涉案嫌疑人才被刑拘,民警摔婴被捂了整整31天。
已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长魏书平解释,知道郭增喜案是在7月18日早上七点半,“没上报不是说不追究他了,主要考虑的是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魏书平说,案件按故意伤害案的程序正常进行,但在法医鉴定那里卡壳了。
魏书平表示,孩子家长不同意搞鉴定,而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必须有法医鉴定结论才能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而他“作为底层的公安局长,杂事太多,没有盯着,在等法医鉴定的过程中就这样了”。
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没有进展,但在舆论聚焦之下,林州公安局忽然就“雷厉风行”地将郭增喜刑拘了。魏书平对此解释,怕郭增喜在媒体压力下逃跑,所以马上抓人,想着法医鉴定很快能出来,所以采取了超常规的手续。(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