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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摔婴警察受审 当庭表示后悔并愿意努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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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年7月18日晚,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致女婴重伤。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李楠楠)今天上午,郭增喜故意伤害一案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郭增喜称,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对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也愿意努力赔偿。

郭增喜表示,自己作为一名民警,发生了这种事情很不应该,希望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感谢媒体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报道,感谢法庭今天公正、公开的审判。希望大家接受教训,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郭增喜在回答公诉人询问称,案发当晚,自己因为朋友义气喝酒超过6两以上。“我和几个朋友喝了3瓶不到,我喝了6两以上,我平时酒量一般,3两左右,我平时喝酒以后就记不清谁把我送回家,回到家以后就是说话,睡觉。”

在回答“为什么喝这么多?”时,郭增喜表示,“就是因为义气,因为和朋友一起,当晚喝完酒以后,有人提议唱歌,然后我们就一起去了,坐的杨某某的车,到了唱歌地方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了之后就到了医院。”

郭增喜称,自己当晚被带到派出所,看了录像后才知道是自己把小孩摔伤。他说:“我记不清当时为什么摔孩子。他们问我为什么(摔孩子),我也解释不清楚。当时我在公安机关说摔得是个假娃娃,是我自己分析的,我给人家解释的。”

郭增喜表示,自己不敢相信这个事情,同时称自己一直积极配合小孩治疗。当被询问后来是否去山西时,郭增喜回答道:“去过,当时想逃避,后来觉得不行,当时是存着一种侥幸心理,想躲避处罚。”

此案将择日宣判。

案件背景

2013年7月18日晚,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致女婴重伤。

此事件发生后1个月内,郭增喜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经媒体曝光后,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事实+

摔婴案被捂了31天才被曝出

去年7月案发,而直到8月17日此事被媒体爆出,涉案嫌疑人才被刑拘,民警摔婴被捂了整整31天。

已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长魏书平解释,知道郭增喜案是在7月18日早上七点半,“没上报不是说不追究他了,主要考虑的是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魏书平说,案件按故意伤害案的程序正常进行,但在法医鉴定那里卡壳了。

魏书平表示,孩子家长不同意搞鉴定,而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必须有法医鉴定结论才能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而他“作为底层的公安局长,杂事太多,没有盯着,在等法医鉴定的过程中就这样了”。

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没有进展,但在舆论聚焦之下,林州公安局忽然就“雷厉风行”地将郭增喜刑拘了。魏书平对此解释,怕郭增喜在媒体压力下逃跑,所以马上抓人,想着法医鉴定很快能出来,所以采取了超常规的手续。(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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