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招商引资网
北京拟立法规定政府采购优先购买中小企业产品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政府采购不得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件,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预算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无法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可以从大中型企业采购。

草案重点强调中小企业涉足行业的平等准入原则,提出北京市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创办中小企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以平等进入。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草案提出,市和区县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开拓市场等。北京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发展。

此外,北京市将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民营资本成立专业专营担保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和评估奖励等多种方式,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北京市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出质融资、信用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
项目合作及建议请留言:请理性留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姓名: 手机: QQ号: 微信: 邮箱:
验证码 点此换一张
关于我们 招商培训 代理招商 代理投资 代理融资 代理政策 战略伙伴 服务外包
广告报价 汇款方式 合作方式 免费发布 网群建设 诚聘英才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