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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郑州市“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 引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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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郑发〔2015〕9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郑办〔2015〕18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领域

  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际商都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主要引进电子信息、汽车与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文化创意旅游;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及食品加工、现代金融、高端服务业等战略主导优势产业和航空经济、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智能化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按照团队和个人分为六种类型:

  (一)创业领军团队

  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由3-5人组成(包括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有1人全职在郑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郑州工作6个月以上。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核心成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拥有可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并能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团队至少一人有自主创业经验,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管理职位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

  3、团队核心成员间的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且在郑稳定合作工作5年以上;

  4、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须在郑完成工商注册、参保等相关手续,团队投入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政府扶持资金(具体见团队产业化扶持标准);带头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团队持股不得低于35%。

  (二)创新领军团队

  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须由3-5人组成(包括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至少有1人全职在郑,其余成员每年应在郑州工作6个月以上。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核心成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团队核心成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团队核心成员须在相关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可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技术、解决关键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团队核心成员须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团队核心成员须为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相关的任务,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

  团队核心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须与规模以上企业或签约平台签订5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

  (三)创业领军人才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2、有自主创业经验,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管理职位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

  3、创办科技型企业,本人投入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低于35%。

  (四)创新领军人才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引进后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相关的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

  (五)创业紧缺人才

  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每年在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相关技术能够转化,相关产品能够产业化,并具有市场前景;

  2、创办科技型企业,本人投入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非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低于35%。

  (六)创新紧缺人才

  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科研、管理或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核心技术和重要科技成果,符合我市战略支撑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或具有学科重要奖励,业绩突出;

  2、与所在企业或平台签订5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

  对于特别优秀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三、扶持政策

  1、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经评审认定,按不同层次给予支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2000万-30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领衔的团队或达到"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具体标准见智汇郑州1125人才网"政策介绍"栏),每个团队给予500万-10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其他创新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100万-3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2、经市评审认定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3、经市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业紧缺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高层次创新紧缺人才给予5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4、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的领军人才和团队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产业化资金资助。

  5、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3年内由所在开发区、县(市)区免费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人才用房,或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的房租补贴。不使用人才用房,在郑首次购房的,由用人单位或所在开发区、县(市)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核心成员及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3年内由所在地免费提供人才用房,或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的房租补贴。不使用人才用房,在郑首次购房的,由用人单位或所在开发区、县(市)区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

  6、经评审认定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全面享受股权投资资金、产业引导投资、风险创业投资、贷款风险补偿投资、项目贷款担保、银行贷款贴息等6个方面多元化资金金融资助。

  其他扶持政策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郑发〔2015〕9号)以及配套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16年度"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2016年度首次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7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登录"智汇郑州1125人才网",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并向所在开发区、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五、申报要求

  1、已在郑州注册创办企业以及企业引进的,符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均可申报"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

  2、拟在郑州市注册创办企业的,须与郑州市各开发区、县(市)区、各类园区及创新创业综合体等签订入园协议。

  3、创业型申报人(团队)应在入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郑州工商注册登记、参保等手续。

  4、申报创新创业团队的,其成员不可同时申报其他人才计划;同一申报人最多可申报本计划两次;同一企业同一批次原则上只能申报1人(团队)。

  5、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本公告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郑发〔2015〕9号)以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应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创业(拟创)企业信息等,以及各类证书、证明、协议、报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数码照片,以备查验。所有上报材料字体应为简体中文。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计划书(模板见附件2);

  3、附件材料

  (1)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3)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及主要研制人员、鉴定委员会名单,以及获奖证书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项目需使用的专利,其所有权人非本人的,需提供专利使用证明;

  (4)已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相关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拟创办企业须提交与载体签订的入园协议;

  (5)创新型人才还需提供与新企业签订的引进协议;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4、申报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需同时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其中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合并装订,其他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各一式一份),分别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标注目录。

  (二)申报书、项目计划书模板、个人承诺书模板可在"智汇郑州1125人才网"下载专区下载。对于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中所要求填写的信息,要保证完整真实,请勿空项、漏项。可根据内容适当调整字体及单元格,但请勿删减表格内容或改动表格整体样式。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郑州市各开发区、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咨询,相关在"智汇郑州1125人才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评审程序

  在线下载填写表格并申报-各开发区、县(市)区专项办初审-资格认定-技术评审-答辩评审-实地考察-审定公布。

  智汇郑州1125人才网:??????http://1125.zhengzhou.gov.cn??????

  申报咨询电话:0371-67172355、67185265

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同等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的基本标准.docx

  郑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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