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势由西北向东南方向倾斜,自然坡降1/4600,属平原洼地。地面海拔高度,西部65米,东部51米,相对高差35.9米。按微地貌划分,全区土地可分为洼地、平地和岗地三个单元。 洼地是全区的主要地貌单元,各乡(镇)均有分布。土地面积约701.5平方公里,全区总土地的67.7%;耕地面积约77.16万亩,占全区耕地的66.6%。平地是以沙、澧、颍河两岸为主的地貌单元,各乡(镇) 均有分布。土地面积约289平方公里,占全区总土地的27.9%;耕地面积32.8万亩,占全区总耕地的28.3%。岗地主要在黑龙潭乡村及附近延伸,土地面积约45平方公里,占全区总土地的4.4%;耕地约5.83万亩,占全区总耕地的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