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乡建设、市场建设、国土资源及政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城建办、区城管局、区爱卫办、区社区办、区物资局、区土地分局、区房产分局、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区行政新区;联系区工商分局、区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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