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年,男,1967年2月出生,汉族,河南沁阳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入党,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大学文化程度。历任沁阳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审判员、办公室主任、经济审判庭庭长,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沁阳市沁园办事处党委书记,沁阳市委办公室主任,温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焦作市解放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修武县委副书记。2010年11月,任孟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1年元月任孟州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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