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位于河南省西部,东邻巩义市,西接洛阳市郊区和孟津县,南倚嵩山,北临黄河。全市东西长约44公里,南北宽约34公里,总面积948.4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积占31.4%,丘陵占51.9%,山区占16.7%。至2003年底,全市辖城关、首阳山、岳滩、顾县、翟镇、佃庄、李村、庞村、寇店、高龙、缑氏、府店、诸葛等13个镇和邙岭、山化、佛光、大口等4个乡,共332个行政村,3528个村民组,82万人,包括汉、回、藏、维、苗、侗、纳西、满、裕固、蒙古、白、壮、瑶等13个民族,其中汉族占99.4%。市区面积16平方公里,市区人口14万人,是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荣获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
偃师市是河南省确定的18个改革、开放、发展特别试点县(市)之一,是全省“十五”时期25个城镇化重点发展县(市)之一,2002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00.38亿元,同比增长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2亿元,同比增长1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486万元(老口径),同比增长25.5%;农民人均纯收入2916元,同比增长7.4%;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1.6亿元,较去年年初增加4.57亿元;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6‰。
偃师,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豫西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一颗明珠。1993年12月,经国 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全市辖13镇4乡,332个行政村,为河南省18个改革、开放、发展特别 试点县(市)之一。 偃师,历史悠久,人文资源丰富,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据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论证,早在六、七千年前,偃师已有人类劳作生息的足迹,公元前22世纪,五帝之一的帝喾高辛氏就建都于亳,夏王朝曾建都于斟邵,商汤灭夏后,又定都于今县城西侧尸乡沟,史称“西亳”。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吊民伐罪,讨伐暴君商纣王,在偃师演出了一部威武雄壮的历史活剧。“武王伐纣,回师息戎,遂名偃师”,在中华民族的漫长历史中,记录头着偃师的辉煌一页。司马迁在《史记》中知名人士,“昔三代之君,皆在河洛之间”即为考证,东周时,偃师为畿内邑,秦始皇12年置偃师县,属三川郡西汉高祖2年,改属河南郡,后历代在归属上多有变更,名称则沿用到今。
悠久的人类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化,给偃师留下了许许多多的名胜古迹,使偃师的古文化遗存丰富而邃。其中偃师有三个全国之最:全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东汉太学;全国最早的天文台--东汉灵台;全国第一座石拱桥--旅人桥。另有唐代高僧玄奘故里座落在缑氏镇北修竹茂林、流水潺潺的凤凰谷。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偃师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融灿烂的河洛文化和市场经济意识于一身,在偃师这片古老而崭新的土地上锐意改革,阔步前进,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的奋进凯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绩斐然,总产值连续多年居全省第二位;市办工业稳中有进,后劲十足;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对外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发展势头看好;科教文卫体事业兴旺,不断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高。199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66亿元,财政收入完成2869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91元。综合经济实力全省排序,由1992年的第八位跃居第四位,成为全省的“五虎上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