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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小玲】 | 尊敬的王县长您好: 我叫蒋小玲,原是实验中学的一位老师,在教育一线工作了13年。 2009年,我意外怀孕,自觉不能违反超生政策,立即去找校长请假做手术。不料在我手术恢复期间,校长却诬蔑我超生和无故旷工,并借题大肆宣杨,后又报教体局并单方面将我解聘。此时给我以致命的打击,使我精神几近崩溃!我多次找有关领导说明情况要求上班,均得不到有效答复,无奈之下起诉法院。经过三年多的艰辛维权,最后中牟县法院作出了撤销教体局对我作出的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补发工资。判决书已经生效,可是当我去教体局要求恢复工作时,他们找各种理由推脱,特别是编制和工资问题。学校借计划生育问题以无故旷工为由单方面解聘我,其行为明显违法,既然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对我单方面解聘决定,他们应该安排我上岗工作!所以我恳请王县长重视并查明此事,并责令中牟县教体局和实验中学恢复我的工作,还我一个公道!而我,已经失无所失,生命不息,将维权不止!至于给领导带来的麻烦,敬请见谅!谢谢! | 2013-3-28 14:0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