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镇招商引资网
河北肥乡经济开发区对外招商
来源:张献维    浏览:

    肥乡县招商网讯:肥乡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处晋冀鲁豫四省交界,是邯郸市“1+6”中心城市,辖2镇7乡,265个行政村,面积503平方公里,耕地60万亩,人口38万。境域为平原,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属温带大陆性气候。肥乡县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交通优势独特,物产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  

   近几年来,肥乡县以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强县为目标,强力实施开放兴县、工业立县、民营强县、商贸活县四大战略,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培育壮大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全县经济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态势,是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县、中国最具吸引力特色县、中国最具特色经济发展潜力县。  

   发展前进中的肥乡正在强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护商的良好氛围,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到肥乡投资置业,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明天。  

  

  区位优势独特,交通快捷便利  

肥乡县距石家庄、济南、郑州、太原四个省会城市均在200公里左右,距天津港、黄骅港、青岛港均在4个小时车程之内。肥乡县西端距邯郸主城区仅9公里,西邻京广铁路、京广高铁、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和邯郸机场,309国道、邯济铁路、邯黄铁路、青兰高速横穿全境,省道宁魏线纵贯南北,大广高速在肥乡县东30公里,邯郸海关已建成启用,邯郸市位于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区域,是中原经济区内区域性中心城市。独特的区位优势,方便快捷的公路、铁路、空中交通网,将肥乡与世界紧紧相连,使肥乡成为中原及华北地区最好的投资宝地。  

  

   走向世界的肥乡经济开发区  

   河北肥乡经济开发区是2011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复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8.8平方公里,分为东区、西区两个部分。  

   东区位于县城西侧,依托邯黄、邯济铁路和309国道、青兰高速以及汽车运输大县优势,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业,规划面积8.9平方公里。   

   西区位于县域西部309国道两侧,距邯郸主城区10公里,地处邯郸市即将建设的高速外环内测,距青兰高速口仅2公里,规划面积9.9平方公里,按照产城一体化思路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配套商贸服务业。  

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实现了“七通一平”,已入驻项目76个。  

  

      

装备制造  

依托邯郸钢铁基地优势,抢抓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机遇,突出发展以专用车及零部件、冶金矿山设备、环保设备、电力设备、工程机械设备为主的装备制造业。  

  

农副产品加工业  

肥乡县素有“华北粮仓、冀南棉海”之称,农业资源丰富,盛产小麦、玉米、棉花、圆葱、食用菌和瘦肉型猪等,是国家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县和省粮食核心生产区、“中国圆葱之乡”、“中国食用菌之乡”。设施蔬菜、奶牛、花卉等新兴特色产业发展迅速。特色粮食加工、油脂加工、肉类加工、果蔬加工、乳品加工、提纯酿造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潜力巨大。  

  

现代服务业: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抢抓邯郸打造区域物流枢纽和建设东部新区机遇,突出发展以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历史文化底蕴深厚  

肥乡历史悠久,战国赵惠文王时,为嘉许以身殉国的相国肥义,把这里追赐于他,史称肥邑。三国魏文帝曹丕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始设肥乡县,迄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肥乡文化底蕴深厚,土纺土织、四股弦、皮影戏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存有平原君赵胜墓、圣井、窦默墓三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井堂寺、李沆碑等历史文化古迹。   

 投资环境优越  

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全程帮办制、服务承诺制,实施“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为投资商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  

加快建设“宜居肥乡”, 一批以“自然、和谐”为标志的生态型社区相继建成,一批公园、广场相继投入使用,县城面貌日新月异,县城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服务功能日臻完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投资者提供了最佳人文环境。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用地政策  

1、凡在肥乡县规划区内投资兴办生产性企业,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供地价格10万元/亩(土地价为暂定价,未来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区片地价及市场形势进行调整)。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主体竣工、投产达效两个阶段,分别每亩返还2万元。超过落地规定时间的,不予返还。鼓励企业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凡建双层及以上厂房,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5元/平方米进行奖励。对引进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名企业、税收贡献大和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用地政策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符合省市重点项目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给予保障。  

3、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平均每亩达到300万元以上,投产3年后,平均每亩税收必须达到6万元以上。  

4、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0.8。  

5、工业项目自建设用地交付之日起,在签约规定时间内必须按承诺工期竣工并投产,未竣工投产的,县政府将依照用地政策和法律规定对闲置用地和低效利用部分土地进行处置。  

二、财政政策  

1、项目建设期间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建成后按最低标准征收。  

2、凡引荐县外客商到经济开发区投资建厂的,项目建成后,经审计达到落地协议规定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对引荐人进行一次性奖励,形成税收后,每年按县财政留成部分的5%奖励企业法人。税收强度超过10万元/亩的,提高奖励比例。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3、鼓励知名企业总部落户肥乡经济开发区,年度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财政留成部分超过100万元以上的,5年内按县财政留成部分的20%奖励企业法人。  

4、鼓励在肥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5、实施品牌战略,对工业企业产品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名牌产品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产品,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6、对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并投入运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7、对按照协议规定如期竣工投产达效,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万元的奖励。  

8、肥乡县电力充足,县内有2座110千伏变电站,县外另有4座110千伏变电站向肥乡供电,能够保障企业用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大工业电价(即二部制电价),电度电价为每千瓦时0.6321元,基本电价为每月每千伏安23.3元。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电价(即单一制电价),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846元,电压等级为0.4千伏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861元。经企业申请,可按规定提供双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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