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园区科技大道一期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工程位置:北起环城北路,西至亮江河。
2、工程规模及投资估算:全长约3.5公里,道路宽度 30米 。其中:车行道 24米 ,两旁人行道和绿化带宽 6米 。道路等级参照城市Ⅲ级次干道标准,全线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标准轴载,计行车速度为30千米/小时。
3、项目规模:总投资约32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8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3365万元(含工程设计、地勘、施工图审查、土地征用等相关费用),基本预备费635万元。
4、工程建设条件:项目选址用地范围为低缓丘陵,无地质灾害,工程用地及地质条件良好。
三、合作方式
1、BT方式:凡具有投资管理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等非政府投资主体,均可以投标方式投资修建该工程。工程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财务审计后,由锦屏县经济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协议回购项目及有关权利。或者,投资人可按土地挂牌价格,等值取得园区内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独资。本工程可按市政工程定额适当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工程造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财务审计后,锦屏县经济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约定期限分年度偿还工程款;未在约定期限剩偿还工程款,其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款贷率计息同步偿还。
3、合资合作模式:凡具有投资管理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等非政府投资主体,均可以市场方式并按市场规律投资兴建该工程。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锦屏县经济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人与锦屏县经济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搭建土地收储整治运作平台,并经锦屏县人民政府授权,取得该项目后将土地收储整治的增值收益权作为投资回报。其土地收储增值收益在偿还投资人的全额投资后,剩余增值收益部分按投资比例分成。
四、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已完成立项、选址、地灾评估、环评、规划、设计等手续。
招商单位:锦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