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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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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大方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贵州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的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县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县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支持青年事业发展的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大方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组****员

 

第一召集人:杨志成 县委副书记

 

人:周登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人:李 县委办副科长级督查专员

 

罗昌孝 电子政务办主任

 

李志远 共青团大方县委书记

 

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会、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大方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科协、县残联、国家税务总局大方税务局、中国人行银行大方支行、县银监办等39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团县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团县委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组****员因工作变动,由其继任者自动接续,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如需作增减调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及时掌握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领域工作动态,加强对全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总体计划,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听取各职能部门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政策和工作任务情况,推动全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会议主题、主要任务、会议议程、地点、人员;负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对全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组织拟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编发有关工作信息简报;承担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联络员工作组,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一般由第一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由第一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副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开。

 

(二)凡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综合后报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审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会议议题,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报第一召集人审核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涉及全县青年发展监测指标的相关统计数据,各主管部门在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前,须事先提交联席会议讨论,或与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沟通后,方可正式上报。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决定,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好各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县委组织部:组织引导优秀青年广泛参加考察交流、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理论宣传等实践活动。改革完善青年人才管理体制,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

 

(二)县委宣传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教育全过程,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青年文化活动,加强文化精品建设与生产,提升青年文化自信,促进青年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强化网上思想引领,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三)县委统战部: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扎实推进与港澳台青年交流交往,拓宽青年参与对外交往的渠道,积极构建与省外、港澳台、国外的青年交流圈,为青年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四)县委政法委:建立健全协调性、指引性、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化维权联动机制,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保障机制建设,加大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侵害行为打击和遏制力度,全面贯彻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五)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优化青少年成长网络环境,积极开展网络文明系列专项治理行动,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环境。发展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加大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大对青年新媒体领域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

 

(六)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对青年中长期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扩大青年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探索建立人大代表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定期走访联系青年界人大代表,向青年领域人大代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引导青年领域人大代表发挥积极作用。

 

(七)县人民法院: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全面贯彻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打击和遏制力度。及时了解和研判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发展状况,代表青少年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及时有效解决青少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八)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联动反应机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九)县发展和改革局: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青年发展规划体系。

 

(十)县教育科技局: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培养青少年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情怀。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提升青年体质健康水平,提升青年心理健康水平,加强中小学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建立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和社会教育为辅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共同体,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建立健全政策配套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建立健全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创造社会教育良好环境。

 

(十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制定青年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青年发展规划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打造一批诚信度高的青年交友信息平台。

 

(十二)县民宗局:加强青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积极探索创新青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路径与载体,扩大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各族青年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动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

 

(十三)县公安局: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各类涉及青少年的网络违法犯罪等不利于青年成长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县民政局:壮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领域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作机制。

 

(十五)县司法局: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专门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惩侵害青少年犯罪,健全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和司法救助机制。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因地制宜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

 

(十六)县财政局:保障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应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将实施青年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年发展。对青年团体、青年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

 

(十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青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困难城镇务工青年突发性、紧迫性、临时****困难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力度。

 

(十八)县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鼓励青年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理念。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活动场所用地。

 

(十九)生态环境大方分局:鼓励青年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支持青年积极参与和开展绿色健康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带头践行“绿色+”理念,传递绿色环保理念。

 

(二十)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年志愿活动场所、构筑物的监管工作。

 

(二十一)县农业农村局:积极鼓励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培育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队伍,在农村青年群众中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对农村青年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

 

(二十二)县水务局:鼓励和引导青年积极投身保护水资源志愿服务行动。

 

(二十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立足文化资源和特色,推进青年文化精品工程建设。集中开展青年自护宣传和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增强青年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自我应对、安全自护和互助能力。

 

(二十四)县卫生健康局: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广泛运用大数据手段对营养餐实行全程监控,食品安全更加公开透明。加强青年身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水平,促进青年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安全自护和互助能力。

 

(二十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青年国防教育,推动军地青年共建共育,教育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兵役义务。加大退役青年军人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重视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青年退役军人积极投身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

 

(二十六)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开展青年自护宣传和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增强青年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自我应对、安全自护和互助能力。

 

(二十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办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场所。

 

(二十八)县统计局:规范和完善与青年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

 

(二十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加强青年就业技能职业培训,发挥教育和就业创业在青年脱贫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贫困青年早日脱贫。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帮助青年就业。

 

(三十)县林业局:组织青年开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

 

(三十一)县工会:关注工会青年成员,引导工会青年成员积极参与全县经济建设,对工会青年成员加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培训。

 

(三十二)团县委: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各级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要求;督促检查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政策的落实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通报全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开展情况。

 

(三十三)县妇联: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素质。引导农村青年文明交友,树立自由婚恋观,整治网络虚假婚恋交友,服务大龄未婚青年群体的婚姻工作。

 

(三十四)县文联:加强文化精品建设与生产,促进青年艺术类社会组织发展,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推动区域文化交流,提升青年文化自信,促进青年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三十五)县科协:在青年中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加大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

 

(三十六)县残联: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促进残疾青年全面发展。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权利,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社会风尚。

 

(三十七)国家税务总局大方税务局:引领青年对税务信息的了解,扩大青年创业项目税收的优惠政策

 

(三十八)中国人民银行大方支行:加大青年创业金融服务落地力度,优化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拓宽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

 

(三十九)县银监办:加大对银行金融服务、监察工作力度。完善银行贷款与青年创业基金的联动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真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不断推动全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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