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全面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实现整体脱贫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大扶贫工作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能,近日,丹寨县纪委出台印发了《成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知》明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监察局各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协调调度和组织领导工作力度,《通知》实行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常委负责制,分别落实一名纪委常委为乡镇监督小组组长,对下辖六个乡镇的脱贫攻坚监督执纪负领导责任,六个纪工委书记分别协助抓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所属纪工委委员为监督小组成员,对该乡镇划片区分责任进行监督。监督工作主要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围绕各乡镇各县直联系村部门单位、村两委等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情况;对大扶贫攻坚项目谋划和落地实施情况;对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工作成效以及在扶贫工作中各项工作作风规定和纪律执行等情况的检查。对监督检查反馈出来的情况和结果将作为年度单位和个人绩效目标考核依据之一。
据悉,该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将与全县民生监督、专项巡查工作等常规性、党风廉政常态化工作进行结合部署和落实,对常规性监督工作要求纪委常委每月须下乡镇、村和户进行指导和落实工作监督任务达4次以上;纪工委委员、监督小组成员每月须下沉到乡镇、村、户开展监督工作达10个工作日以上,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扶贫攻坚战中积极履好职,彰显扶贫攻坚“忠诚卫士”工作本色。(杨得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