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1G-21 |
宗地面积: |
34226.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凤凰林场内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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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1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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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565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0月28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1年12月01日10时00分 |
备注: |
挂牌期间的每天8:00-12:00,15:00-18:00;(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8:00-12:00,14:30-17:30;12月1日8:00-10:0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二)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时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及有关材料;(三)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四)参加本次竞买的申请人一律实行“廉洁准入”制,即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0月28日 至 2011年11月28日 到 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局一楼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7日 至 2011年11月28日 到 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局一楼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G-21 号地块:2011年10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2月01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土地价款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项目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如遇特殊情况,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延期,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贵港市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5-4293017
开户单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贵港市农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551010400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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