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兴宁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负责发展改革、政府法制、城乡统筹、经济、招商引资、工业、外事、机关后勤服务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统计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商促进局、工业发展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及外事工作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东沟岭开发工作。
联系档案局、工商业联合会,驻辖区各税务、工商、金融、烟草、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邮政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