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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商史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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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潮商文化的发展

 

一、家族文化的嬗变

 

近代潮商出身于潮州家族社会,大多为贫困农人、落魄士子、破产手工业者,他们秉承了潮州家族社会文化传统。他们移民海外,大多肩负着赡家养亲的责任,他们怀着“过番养家”的责任心理远蹈海外;而家族也鼓励族人移民拓殖,缓解家族人口压力与资源短缺,壮大家族势力。

假若将近代潮人离开乡土家族与欧洲中世纪商人脱离庄园作一比较,就可看出两者文化背景的不同。欧洲中世纪商人,大多为长子继承制所抛弃的贵族子弟,他们没有财产继承权,他们带着憎恨与厌恶的心情远离庄园,他们的文化之根并不在乡土庄园之中;恰恰相反,近代潮人往往是在乡土家族社会中肩负着、或即将肩负家族责任的男子,正是赡养家族、回报抚育之恩的需要迫使他们脱离乡土家族,他们带着对乡土宗族的无限眷恋与牵挂之情飘洋过海,在相当长时期内,他们的文化之根仍然留在乡土宗族之中。

正是在家族心理文化背景下,潮州人依靠宗党亲友关系大规模移民海外。据陈礼颂1934年对澄海斗门乡调查,斗门乡移民大多仅限于泰国一地,乡人出洋络绎不绝,后去的人投靠先去的族人,海外的同族关系非常亲密。一些在海外立稳脚跟的商人也往往介绍自己的宗党乡人前往海外谋生,如陈黉利家族在海外建立基业之后,鼓励同乡族人出外谋生,陈黉利家族规定,澄海县隆都前美乡的族人过番谋生,可以免费搭乘陈黉利家族的帆船或轮船,到海外可先在陈黉利行铺落脚,免费吃住,也可以在陈黉利行铺就业,来去自由。于是,前美乡陈姓宗族“过番”的人越来越多,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在海外谋生,而且绝大部分曾在陈黉利行铺中工作过。其他的近代潮州移民也大抵如此。

刚刚移居海外的潮州移民,或以同乡同族聚居从事工矿与种植劳动,“在大体上还带着乡土色彩,他们出外劳动都是和同乡人相聚于一地,后来的人,就依着先来的同乡——所以一地方底华侨底结合,非常巩固”。如潮安凤廓、龙坑、溜龙、后廓四乡的郭姓本属一个共始祖的郭氏凤廓支宗族,其族人纷纷南来新加坡,他们在1865年就在新加坡成立了凤廓汾阳公司的宗族组织,开展互助活动,建立了凤廓汾阳公墓,《凤廓汾阳公墓碑记》说:“潮安凤廓汾阳宗人旅星者众,生斯族斯百有余载,宗贤组织凤廓汾阳公司,旨在缉熙昭穆,酬神扫墓,行之百年矣”。凤廓汾阳公司在新加坡存续百余年,战后会员有200多人,长期开展联谊、互助与救济贫困族人活动。

而从事工商业的潮民,也大多依靠乡族关系立足,早期的潮人商业是建立在同乡同族关系基础之上。如高楚香虽然在家乡因房弱而饱受族霸欺凌,但到泰国后也不得不依靠同宗关系维生,在高元发店中当一名跑街小店员;谢易初刚刚出国谋生时,也是依靠澄海谢氏同宗乡亲的帮助,在泰国菜籽业立足;泰国著名潮商陈振敬,长期担任报德善堂董事长,其早年只身移民泰国;就是投靠同宗陈黉利家族,取得重要的从商经验和资金积累。

近代东南亚社会仍然处在社会经济开发阶段,虽然引进了不少西方近代工商管理制度,但仍然缺乏严格的管理规范与工商制度,商人缺乏必要的法制化保障,潮商往往利用家族关系保障其资本的安全与经营的顺利发展。同时,刚刚崛起的潮商也迫切需要利用家族形式以保证资本的完整与统一,以保证潮商企业的凝聚力。特别是随着汕一香—暹一叻国际贸易的发展,潮商经营范围迅速拓展,潮商往往利用家族关系保障这种跨国、跨地区的多种行业经营,于是近代潮商的家族文化得以弘扬。

陈黉利家族可以说是近代潮商家族经营的一个典型。19世纪下半期,陈焕荣在香港创办了乾泰隆号,在19世纪末又迅速扩大成立泰国及新加坡的联号,无论是香港乾泰隆号、还是泰国的陈黉利号和新加坡的陈生利号,它们的东主与股东都是同属一个“红白两事,互相扶持”的称为“五家”家族成员,其商业网络与亲属网络是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其家族规定女性不能持有公司的股份,而家族持股人对股份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保证其家族企业永远控制在家族成员手中。

19世纪末开始,陈焕荣的长子陈慈黉以开创曼谷陈黉利行为起点,进一步发展了家族事业,陈慈黉及其后人逐渐牢牢控制整个家族企业,陈黉利家族采用家长方式控制家族资本与家族企业,陈慈黉有4个儿子,在他退休回乡后,其全部企业交由次子陈立梅掌管;陈立梅有7个儿子,死后由其次子陈守明总管陈黉利家族各企业。从陈慈黉到陈立梅、陈守明,他们均是家族企业的唯一决策人与当事人,对家族资本与家族企业负有完全责任,领导家族成员从事企业运作,以保证家族资本的完整与强大、以及家族企业的竞争力。

随着汕—香—暹—叻国际贸易的繁荣,陈黉利家族的商号遍及泰国、香港、汕头、越南、新加坡等地,形成庞大的家族企业联号经营,于是其家族成员分赴各地,深入各行业,控制各地的家族商号,如在陈守明主持家族企业时代,其四弟陈守河任香港陈黉利行经理,七弟陈守经为越南西贡乾元利行负责人,三弟陈守镇负责曼谷鹤芳烟草公司。由于中国传统家族文化具有较强的内聚力,使陈黉利家族在南中国及东南亚各地的商号能够配合默契,运转自如,保障陈黉利家族在汕—香—暹—叻国际贸易中顺利发展。陈黉利家族企业还大量招收同姓同宗雇员,所有隆都陈姓族人均可到陈黉利家族企业工作,并且容易受到陈黉利家族的重用,以家族文化来凝聚企业。如陈钟武深受陈黉利家族的赏识,很快被提拔为黉利银行保险部司理;陈岳武很快被陈黉利家族委以管理公司财务的重任;陈振敬最初也是在陈黉利家族企业中得到重用。

陈黉利家族经营解决了影响潮商经济早期发展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企业资金的筹集与控制,陈焕荣最早的创业资本应该就是从家族筹集到的资本,陈黉利家族企业的股份掌控在其家族成员手中,尽管2030年代开始聘用专业人才管理商业活动,但企业掌管财务的职位都是任用家族及宗族人员,牢牢控制了企业的根本,以家族文化保证家族企业的根本不致于分裂。而高楚香家族的元发行之所以在1934年发生倒闭,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家聘用在米业享有盛誉的姻亲陈春泉、殿臣父子为经理,他们对资金的调用也有发言权,在发生经济危机时,财东和经理对资金调配产生争执,从而导致了企业的倒闭。二是保证了企业的汕香暹叻的国际贸易,陈黉利家族通过家族力量的扩展完成了家族的汕香暹叻联号发展,他们不但将商号由香港扩展到泰国、新加坡、安越以及汕头,为了减低成本、减少风险,由原来的大米批发经营扩展至运输、保险以及汇兑钱庄银行,从而壮大了陈黉利家族企业,使陈黉利家族成为近代最大的潮商家族。

郑子彬家族也是采取家长制家族管理模式控制家族企业,郑子彬有子女12人,他临终前决定家族资本与家族企业采用家长制管理方式,以保证家族资本的统一与家族企业的发展,以长子郑午楼为家长,统一控制家族资本与家族企业,其兄弟姊妹则统一在各机构安排职位,或在下辖企业中独当一面,分头负责,将血缘宗法关系与企业管理融为一体,共谋家族企业发展。

谢易初为了保证正大庄的经营发展,运用家族力量经营管理,聘请族叔谢庆林担任正大廊主(经理),由胞弟谢少飞主管财务,负责正大庄日常批发业务,自己则与谢庆林、胞弟谢瑞林前往泰国各地推销菜籽。由于家族人员的齐心协力,使正大庄在短短几年内成为泰国最大的菜籽商号之一。

现代潮商仍然看重家族的价值,家族仍然是他们经商生活的本位。在现代潮商企业中,父子、兄弟同心协力共同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如马宝基兄弟三人协力发展宝光集团,黄子明家族父子三人联手创立遍及香港、泰国的家族事业。法国陈克威兄弟公司更是兄弟、夫妻、父子、父女同心协力共创的家族企业。现代潮商、香港家电大王郭汉青兄弟三人多年苦心经营安历士国际控股公司,使安历士家电产品多达160余种,为香港家电厂家之冠,成为香港商界普遍看好的一家企业,公司资产总值起初为30万港元,上市后的市值竟达5亿港元,增长1600!他们非常看重家族团结对商业成功的意义,郭汉青认为家族成员的团结是其企业成功的关键,他说:“潮州乡土贫瘠,上一辈的潮州人士,大都刻苦耐劳,新一代在思想上都受到很大的影响,可能潮州籍人士家庭成员传统以来相互依赖,家庭观念重,兄弟姐妹都十分团结,兄弟阋墙的不多,倘家庭中有一人具有领导才能,全家人便予以支持”。

正是由于传统家族文化适应海外移民环境与海外商业环境,家族文化融入近现代海外潮州商人文化的核心。但是,近现代潮商的家族文化,并不同于传统农业血缘宗法社会的家族文化,也不同于传统商人的家族文化,其本身正处在不断变化更新的过程中,它表现为由回归乡土宗族意识向追求小家族独立发展意识的转变,由家族依附心理向强调个人责任的发展,由迷信的祖先崇拜向俗信化祖先崇拜转变,具有更多的近现代工商业文明特色。

近现代潮商家族文化变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由回归乡土宗族心理向追求小家族独立发展意识的转变。传统家族文化以乡土宗族为依归,聚族而居是其理想形式,回归故土宗族成为官僚、乃至一切功成名就的人的人生最后理想,怀土思乡也是传统商人最重要的情绪表现。古代潮州商人亦复如此,他们即使长期脱离宗族浪迹海上与行走于沿海商埠之间,也往往有强烈的怀土思乡情绪,有强烈的回归乡土宗族的内在愿望,虽然他们并不热衷于投资土地,并不像其它地区商人那样追求“多置田室,以长子孙”,但他们也以乡土宗族为人生的最后归宿,致富之后于家乡营造豪室巨宅,捐建宗祠,捐赠祭田,扶持乡族贫困,在宗族生活中度过自己的晚年。

早期的近代潮商,仍然不脱回归乡土宗族的情怀。清同治、光绪年间,新加坡的潮安商人沈以成父子“去国怀乡,悲无可言”,眷念故土家族生活,回到故土家族群体之后,他们“而其要归本于孝思,黾黾以立庙追远为训”。大埔商人饶志明亦是如此,“壮游海外贸易,至四十经营遂顺,五十归,赠尝修墓,创立书田,复捐赀五十余石为族宾兴费”,“族戚靡不沾润”,从宗族生活中领悟人生的意义。

尽管陈黉利家族的早期人物在海外创立了辉煌的商业事业,但他们仍然将其根深深地埋在故乡宗族中。陈焕荣将其次子陈慈祥、幼子陈慈云留在家乡,管理家乡宗族事务;陈慈黉出巨资支持陈慈云在家乡办学兴教。1891年,陈慈黉便将其如旭日东升般的事业交其次子陈立梅主持,回归澄海隆都前美陈氏宗族之中,担任乡长和族长,俨然以旧式乡绅生活于乡族之中,他建成德学校,办隆都善堂,开药房,修桥造路,救危困,排纷解难,也是“族戚莫不沾润”。如族人陈士开因贫寒不能娶妻,陈慈黉为其支付婚娶费用,后又资助其夫妻俩人过番谋生,帮助他成家立业。

陈慈黉热衷于一切乡族事务,乐此不疲。有一次,两个村子发生械斗,请陈慈黉出面裁决,陈慈黉不顾年逾花甲,亲自出面奔走调解。当时双方各以为自己理长,要求对方请戏班进村演戏赔礼,陈慈黉满口应承下来,自己暗地里掏钱请戏班子为两个村子演戏和解,而他自己从不图回报,完全沉醉于乡土宗族生活乐趣之中。

陈黉利家族除资助乡族公益事业外,又拿出巨资在家乡修建家族豪华住宅,前后费时近十年,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有506间厅房,富丽堂皇,宛如宫殿。首先建成陈慈黉次子陈立梅的“郎中第”,接着建成陈慈黉长子陈立勋的“寿康里”,又建成别墅式书斋“三庐”,又建成陈慈黉幼子陈立桐的“善居室”,四座建筑连成一体,内有亭台楼阁,院落相套,错落有致,仿佛迷宫一般,幻想兄弟相邻的家族生活,“三庐”书斋的对联云:“三世仁为室,庐居德有邻”,又云“三省心身无闲物,庐山泉石有余秀”。

陈黉利家族在家乡重振乡土家族文化,反映其对乡土家族生活的向往,而这种价值观也是陈黉利家族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资源。在近代的陈黉利家族企业中,主要是依靠乡土宗族提供企业的技术和非技术职位的人力资源,陈慈黉在乡土宗族的行为,“捐资修建宗族祠堂、编修族谱、设立祖尝,巩固宗族的凝聚力,兴建学校(成德学校)提供宗族和邻近乡村子弟新式教育,企划乡村、兴建新乡与宗族子弟居住、开设市集、兴办利生纱厂,把利润用作乡村福利、以乾泰隆的名义赈济灾荒等”,实际上就是“通过对宗族和社区的建设,不但建立了可资往来的网络关系,而且建立了他们的地域和宗族精英的位置”。从30年代开始,陈慈利家族在商业上迅速壮大,主宰家族企业的陈慈黉次子陈立梅等人“在乡间广购宗族、宗亲和乡邻的田地”,陈黉利家族“是很多乡民和宗亲的雇主,同时也是他们在乡间的地主”。他们“兴建称为四马拖车的巨宅,购地筹建专祀慈黉的家祠等”,而其建设巨宅及家祠的意义,就在于“强调家族的名誉,突现主干家庭的特殊地位”。利用乡土宗族的文化资源巩固其家族在企业的主宰地位以及以乡土宗族关系凝聚企业员工。

如果说近代潮商还残留着回归乡土宗族文化心理,那么近代后期的潮商已经逐渐丧失乡土宗族情怀,而具有强烈追求小家族独立发展的意识。商人的生活本来就是脱离乡土的城市生活或行旅生活,商人又是以业缘关系为主的职业,不可能形成农业手工劳动条件下以血缘互助关系为主的聚族而居大宗族,但商业的最初发展又需要集中一定的财力,共财大家庭(或谓小家族)成员的协力合作对于商业初期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商人往往选择小家族占有作为最佳的财产占有形式,追求脱离乡土的工商小家族独立发展。

明清时期,在专制制度与农业宗法社会大环境下,商业并无多大独立发展前途,商人的发展前途便是与官僚、地主融为一体,因而尽管有商人小家族的存在,但商人并没有形成追求商业小家族独立发展的文化观念,商人仍然是与乡土家族紧紧结合在一起。近代东南亚及香港广阔的工商经济发展前景、城市的发展及西方文明的传入,近代潮商资本与潮商群体不断扩大,潮商追求独立发展,于是从传统血缘宗法文化中嬗变出追求独立发展的工商小家族观。

所谓工商小家族观,其核心就是小家族(大家庭)取代乡土血缘家族地位,强调小家族的整体性,强调大家庭的独立发展,小家族本位文化取代血缘宗族本位文化。近代后期的潮商已经开始淡化乡土家族文化,很少有人以乡土家族为依归,很少有人参与乡土家族的敬宗收族活动。如陈黉利家族自陈立梅一代开始,随着家族在海外的独立发展,陈黉利家族已经没有多少人回到乡土宗族之中,家乡的豪宅只能成为家族历史的一种见证。随着潮商经济的发展,小家族占有财产已经成为潮商一种普遍财产占有形式,后期的近代潮商已经摆脱乡土血缘宗族始祖的崇拜,而代之以小家族始祖的崇敬,更强调小家族的统一性及其核心价值地位,以对小家族始祖崇敬为纽带凝聚小家族力量。

陈黉利家族自陈立梅以后,开始更强调以自己工商小家族力量追求在海外的独立发展,形成以陈焕荣、陈慈黉认同为基础的陈黉利工商家族。陈黉利家族以强烈的小家族认同为基础,建立严格的家族制度,如陈黉利家族规定陈黉利家族子孙不得动用家族财产,不准随便借支公司款项,不准将个人的黉利股份或分得的房地产卖给外人,陈黉利家族的资本与企业由家族主持人统一经营管理,以保证家族的整体利益与统一性。在陈黉利家族中,其家族子孙教育经费由公司统一开支,而且对子孙读书生活作统一规定,如二战前在香港读书的陈黉利家族子孙,一律在香港文咸西街乾泰隆——陈黉利行栈住宿,上学只能乘坐电车或公共汽车,不准任何子弟乘坐小汽车,必须按时在行栈饭厅进餐,不得随便上酒楼、下饭馆,统一严格培养家族子孙。家族成员享有平等的晋升机会,“始视其才而试之以事,验其成,然后再畀之以重任”,如新加坡陈元利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映亭是陈慈黉长子陈立勋之孙,他已经不是陈黉利家族两代主持人——陈立梅与陈守明的直系子孙,但他也能够凭其能力在家族企业中独当一面。

特别是1949年以后,现代海外潮商失去了与乡土血缘家族的联系,追求在海外的独立发展,于是小家族观更是蓬勃而兴。如现代泰国潮商郑午楼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商业小家族,在郑午楼的价值观中,小家族的统一与秩序居于最核心的地位,他选择“雁”的图案作为小家族的徽号,以雁群的团结与秩序为象征,强调小家族团结与秩序的意义。在郑午楼家族中,注意培养对小家族始祖郑子彬的崇敬与认同,郑午楼家族在泰国春府建成占地100莱(1=24亩)的郑子彬墓园,内面有郑子彬陵墓与郑子彬先生纪念堂——春晖堂,春晖堂里悬挂郑子彬遗像,设祭坛供后人祭祀,以追念祖功,墓园莲池松柏交相辉映,巍峨秀丽。郑午楼还建立“郑子彬慈善基金会”,在郑午楼参与捐建的泰国潮州会馆又设立“子彬堂”,以纪念小家族的始祖。

现代潮商丘细见也在泰国北榄府挽丕县建立学彬祖祠,主祭其母丘太夫人,“祠内正厅则定名为金德堂,作为丘太夫人窀穸安息之乡,祖祠占地十莱,耗资五百余万铢,祠内有闻人、侨领侨贤题词柱联,为一纯中国的建筑物,美仑美奂”。现代潮商卢楚高除了在家乡建立其小家族的茂发公祠,在泰国建立五锦堂,“表达慎终追远之孝行焉”。其意义也就在于凝聚其工商业的小家族。

在现代香港以及东南亚潮商中,父母、兄弟、子女、夫妇构成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小家族经营管理成为潮商企业文化的基本特色,特别是在战后潮商经济多元化与国际化发展中,潮商的父母、兄弟、子女、夫妇合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代潮商以小家族的力量迅速扩张。泰国潮商的父母、兄弟、子女、夫妇的小家族经营管理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形式。香港潮商也是如此,如罗鹰石家族依靠家族的集体力量,将家族企业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工商业王国。1971年,罗鹰石第四子从澳洲留学回港,成立瑞安公司,开始依托家族的鹰君置地有限公司从事建筑业。1983年,罗鹰石家族企业发生严重亏损,面临着严重的资金危机,罗鹰石从美国召回从事医生职业的三子罗嘉瑞出任鹰君集团董事总经理,罗嘉瑞不负家族重望,干净利落地处理家族企业的资金危机,又在1989年拍得花园地道商业用地,为家族企业赢来了新的发展机会。19871988年,罗鹰石家族又以重金入主孙福记,由罗鹰石幼子罗启瑞掌舵,向新加坡建筑业进军。罗鹰石的儿子分别主持家族的不同企业或部门,长子罗孔瑞主管鹰君集团发展国内地产业务,第二子罗旭瑞主持世纪城市集团,第三子罗嘉瑞为鹰君集团总经理,第四子罗康瑞掌握瑞安集团,幼子罗启瑞为鹰君集团副总经理兼孙福记集团总经理。父子兄弟同心协力,家族各个企业齐头并进,取得了快速发展,19991年鹰君集团市值35亿港元,名列香港第19大财团;1995年,罗鹰石家族控制的公司总值为74亿港元,排名第五,其中罗旭瑞的世纪城市集团总值已超过鹰君集团,罗康瑞更是香港社会的头面人物,其个人财产约有2030亿港元。

应该说,由乡土宗族观向工商小家族观的嬗变是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一种内在转变,它并没有导致家族文化的湮灭,而是传统家族文化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在新的社会环境中的一种新生,它仍然是一种以家族为本位的文化。事实上,重视大家庭整体生活也是传统家族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札记·大传》将五服图中的五代亲视为最大的家庭族群范围,“上治祖称,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穆,别之以礼义,人道尽矣”。只不过是宋元以后小农聚族而居的农耕生活突破了五代亲限制,形成乡土血缘大宗族。而近代工商生活又重新凸现小家族的作用,重建以小家族为核心的家族文化,使中国家族文化以新的形式生存于近代工商社会。

近现代潮商家族文化心理是一种以小家族为本位的文化,但又并非封闭于小家族之中,而是消除了乡土家族文化的封闭性,趋于更开放的家族文化,他们开始以更广泛的同姓文化联结宗亲关系,形成了更为开放的群体文化。

近现代潮商家族文化嬗变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保留家族本位文化基础上,强调己身对家族的责任,强调个人的独立发展能力。传统的家族文化强调个人对家族的服从与依赖,个人缺乏自主性,人格上往往出现严重的依赖性。近代潮州人移民只身拓殖于海外,将家族本位意识内化为个人对家族的责任意识,冒险犯难,刻苦耐劳,以供应家庭与亲族的衣食。而从移民拓殖中崛起的近代潮商往往更具有强大的家族责任心理内驱力,独立奋战于海外商场。当年大量潮州侨款的汇入,正是海外潮州移民与潮州商人赡养家族的血汗钱,他们独立在海外出生人死,辛勤劳作,以其微薄所得奉献家庭,反映海外潮州移民与潮州商人的家族责任心理内驱力之强劲。正如陈颂礼先生所说:

“他们到了外洋之后,大部分人都是从苦工做起,念过点书又懂得算盘的,或者可以当上商店的掌柜。他们于是埋头苦干,胼手胝足,撙衣节食,积蓄到相当款项之后,逢月初或时节,他们就会按期预早把洋钱寄养家,出外谋生的人差不多都是为着要养家才去的,故此殊不宜把他们来跟那些因厌恶农村生活,而跑入都市者的心理相比。这些人对村中经济周转方面最具莫大贡献”。

正是近代海外潮商具有强大的家族责任心理内驱力,才使他们有更执着顽强的奋斗精神,不断追求成功。如泰国著名潮商谢慧如,14岁独自赴泰国谋生。临上轮船离别之际,他父亲老泪横流,将家里仅存的一块银元交给他作旅途费用,叮嘱他在海外刻苦自励,自爱自强,不要忘记家乡父老,不要忘记赚钱养家。谢慧如始终牢记父亲的教诲,虽然在海外历经磨难,但他以对家族的责任自励,勤勉过人,毫不放纵自己,先后在泰国东北部坤敬、万沛、挽贲等地辗转打工或当店员,铢积寸累,积资独立从商,终于成为泰国华人社会的一代巨商。

在近代工商社会中,商场瞬间万变,工商业日益专业化,传统的家族依附心理无法适应近代工商业发展,必须有独立自主的个性与专门的知识技能才能适应工商业竞争。近代潮商由对家族的责任心理升华为独立自主个性能力的张扬,他们不墨守成规,独立进取,往往能够在商业竞争中独具慧眼,别开一片新天地。近代潮商成功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就是他们在强调家族本位文化的同时,更注重强调个人对家族的责任,强调家族子弟个人独立自主个性与能力的培养,培养出一代又一代适应工商业竞争的人才,使潮商家族力量不断发扬光大,潮商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如陈黉利家族注意培养家族子弟的独立自主个性与能力,安排子弟独立从基层业务做起,不让子弟坐享其成,依附他人。陈立梅十余岁即进入商界历练,至23岁才开始接管家族企业;陈守明也是经过十余年工商界锻炼才挂上帅印。陈黉利家族还规定,学成归来的子弟先到其他公司任职锻炼,取得各种工作经验,养成独立自主的个性与能力,然后再回陈黉利家族企业工作,这样才能使家族成员各自独当一面,独立负责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

郑子彬对郑午楼的培养也是如此。郑午楼从少年学商开始,郑子彬要求他从普通伙计做起,每天煮茶、扫地、打杂,独立磨炼;他年轻时又独立出任报德善堂董事长,培养独立的社会活动能力。但是,这种个人独立自主的个性能力追求又不同于西方个人主义的个性自由追求,它仍然以家族认同为基础,强调个人对家族的责任,强调个人对家族的奉献,从而建立起以家族责任心为纽带的新型个人与家族关系。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处在既是企业所有者、独当一面的负责人,又是打工仔的地位,要求以家族利益为重,要求对家族企业的绝对忠诚与无私奉献,全身心地投入家族企业营运活动之中,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有力地促进家族企业发展。

近代潮商家族文化既强调个人责任,也强调个人的权利,从而使家族文化能够适应近现企业经营的发展。如中国传统家族的财产制度是采取诸子均分、诸子共享的制度,它可以使企业的拥有权和管理权无限细分,这就给企业经营与发展带来很大的危机,陈黉利家族通过定期的清盘方式,按照新的股本关系进行不断重组,保存了有实力的个人及家庭获得较大的拥有权和管理权,正是在这种不断重组中,陈慈黉及其后人最终取得了控制整个家族企业的地位。进入20世纪后,陈焕荣长子陈慈黉的陈黉利家族发展最劲,1912年,陈黉利家族的陈立梅在曼谷、汕头、新加坡、槟城、西贡和香港设立了黉利批局的分号,扩展成为一个独立而互动的网络。1919年,陈黉利家族公司又成为挪威BK轮船公司的代理商,拥有十多艘轮船,陈立梅还拥有7间曼谷火砻,成为暹罗火砻业公会主席,于是陈立梅凭借其雄厚的实力,进一步扩大其在由陈焕荣及其兄弟子孙控制的新加坡陈元利行和香港乾泰隆行股份,掌握了陈元利和乾泰隆的相当一部分控制权。1933年的经济不景气导致了香港许多商行的倒闭,香港乾泰隆行也因此清盘重组,乾泰隆的控制权进一步转移到以陈立梅为中心的陈黉利家族手中。与此同时,陈慈黉家族子孙强化了他们对新加坡陈元利业权的控制,1949年,在陈元利公司的五位董事中,有四位是陈慈黉的孙子,其中三位是陈立梅的儿子。而陈黉利家族对企业实行家长式管理,保证了家族企业的统一性与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家族企业的发展。

二战以后,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与现代企业制度的采用,现代潮商家族又不断走向商业化,其重点也就是突出家族每个人的责任与权利。西方有人比较战后日本与海外华人工商业家族发展趋势,认为日本家族企业走的是商业家族化道路,而海外华人家族企业走的是家族商业化道路。如世界首富的日本堤义明家族就是以家庭制度管理企业,其所拥有的西武集团“今天发展成为巨型企业,仍然是堤义明一个人当家,他是唯一直正有实质权限的经营人,西武集团始终没有脱离家的结构”,堤义明甚至要求下属企业主管对员工负起家长责任,建立家庭式关系,他说:“我的西武集团,对内是一个大家庭,董事、主管及每一位职员,都是受薪者,我这个做总裁的人,就是最高权力的受薪者,大家没有把我看成是个老板,这使我跟职员之间没有阶级区别的对立关系。经营者和职员之间,凭这些亲密关系,可以把许多难题克服掉”。他所设计的种种管理制度,就是将企业变成一个由家长统治的大家庭。现代潮商家族却是将现代西方商业制度引进家族关系之中,现代潮商家族通过股份制、董事会制度、总经理聘任制度等等,潮商家族企业通过制度改造而走向现化代。最典型的就是陈黉利家族,二战以后,黉利家族企业组成家族股份公司,黉利家族的成员在黉利银行、黉利股份公司、黉利保险有限公司均拥有一定股份,家族关系表现为联合控股商业伙伴关系,家族成员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控制家族企业,虽然陈黉利家族还有德高望重的精神领袖,但他对家族企业已经不具有家长权威,企业一般经营管理问题由聘任的总经理(往往也是家族成员)解决,重大问题则必须通过家族控制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解决。

现代潮商家族引进股份制等现代经济制度进入家族内部,使家族每一个成员能够分享家族企业利益,关心家族企业发展,从而保证家族的和谐与凝聚力,避免家族内部张力破坏家族企业发展,香港家电大王郭汉青在谈到他的家族企业成功秘诀时说:“我们其实是集体领导,而非由我一人指挥,我们虽然三人的工作责任有划分,但却是同工同酬,而且分配相同的股权。遇有争议时,我们便通过投票方式解决。”似乎可以相信,家族关系商业化更能适应现代工商业发展要求,它通过家族控股保留商业文化中的家族本位原则,但它比传统家长式管理家族企业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它能够更广泛地吸取先进的西方管理制度,吸引更多的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从而使企业有更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近现代潮商家族文化中,祖先崇拜也由迷信向俗信化发展。对祖先的崇拜与认同,是凝聚家族的重要手段,为家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潮州传统农业血缘宗法社会里,祖先崇拜与鬼神文化相混合,祖先成为主宰后人命运的鬼神力量,祖先崇拜伴随着对保护祖先体魄的风水迷信。即使在近代潮州社会,人们仍然迷信祖先坟地风水,所谓“没风水,出人如鬼;有风水,白日升天”,相信祖先坟地风水决定后人吉凶祸福。近代早期潮商不乏祖先坟地风水迷信者。香港潮州八邑商会早期领导人陈殿臣、郑仲评为寻觅潮州义山坟场,曾爬山越岭,先后踏看九龙旧痘局街、新界沙田、香港仔、深水埗高山地等多处风水,最后选中鸡笼环以为潮州义山坟场,潮州义山总墓旁还高树着“郁郁佳城安吉宅”的对联以夸耀风水之胜。

但是,在近代文明观念及当地社会文化影响下,近代潮商的祖先崇拜文化毕竟开始向俗信化方向发展。在近现代潮商的文化观念中,祖先已经由神降格为人,不再具有主宰后人命运的鬼神力量,祖先崇拜文化已经丧失迷信色彩,仅仅表现为一种慎终追远的孝思文化,祖先崇拜文化仅仅以道德意义上祖先认同来疑聚家族。不过,近现代潮商仍然盛行俗信化的祖先崇拜,以祖先崇拜的追根报本、崇德报功文化为凝聚家族乃至同乡社会团体的重要手段,祭祖扫墓十分昌盛。在上海潮州山庄,周昭京先生回忆说:“小时我住在上海,清明节日,霄到潮州山庄去扫墓。同去的都是我们家族里的人”。在新加坡潮安风廓汾阳公墓,“每年春祭时,男女数百,为况殊盛”。在香港、曼谷的潮州义山,每年清明节举行隆重的祭祖扫墓活动。在汕头的商人社会,“清明节,俗有踏青之举石及崎碌义塚祭扫哭墓,市民争相往现”。这种祭祖扫墓已经失去神化祖先或乞福惧祸的迷信色彩,表现为一种慎终追远的道德情怀,起着维系群体团结的文化功能作用,所谓“奉祀其先人,俾祭祀蒸尝,桃承传统,崇德报功,慎终追远,维系族人,永恒无穷”。新加坡《风廓汾阳公墓碑记》说得更清楚:“潮安凤廓汾阳宗人旅星者众生斯族斯,百有余载,宗贤组织凤廓汾阳公司,旨在缉熙昭穆,酬神扫墓,行之百年矣。凡我汾阳子孙,岁时祭扫,追远慎终,则孝思不匮,永锡尔类,其在斯乎,记之以垂厌后”。

近代潮商家族文化心理嬗变又表现为乡土家族血缘封闭心理走向有差等的社会开放心理,形成新的家族—社会团体观。在传统农业血缘宗族社会,人们生产与生活囿于一地,养成家族血缘封闭心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其家族血缘封闭心理发展的恶果,就是不休不止的宗族械斗。明清潮州社会以宗族械斗闻名,宗族“械斗成风,动辄抢掳仇杀”,乡土家族血缘封闭心理使各宗族之间“偶有口角微嫌,辄操戈相向”。近代潮商的商业活动是一种面向世界的开放性商业生活,传统的乡土家族血缘封闭心理必然不能适应商业生活,如传统家族文化中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排斥性可以使家族企业成为一个封闭的家族圈,阻止了有专业才能的人进入,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因而必然会走向社会开放心理。近代潮商企业的用人已经逐步走向开放,如陈黉利家族企业从2030年代开始就开始聘用异姓潮州人的专业经理。如新加坡陈元利号的两个最重要部门,即米业和船务部的经理都是聘用非陈姓宗亲,他们当时被当地誉为行内非常专业的人才,他们以其专业的知识取得很高的薪资,他们受聘管理企业的商业活动。二战后,陈黉利又进一步放弃了家族对经理和财务人员职位的控制,走向更为开放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而家族成员只是凭借其股份进入董事会,形成对企业的控制。

近现代潮商在传统的家族文化影响下,以亲亲观念为基础,形成有差等的社会开放观念,建立更适应工商业竞争的较大社会团体,以团体的力量保护潮商利益与参与工商业竞争。潮州商人的同乡组织与宗亲组织正是潮商家族血缘封闭心理走向社会开放心理的产物。海外潮商宗亲组织,其内部并没有明确的血缘谱系关系,而是以遥远的历史名人、甚至神祇为崇拜对象,以同姓为范围结成宗亲会组织,以达到友爱互助之目的。如林姓以天后为崇拜对象结成宗亲团体,杨姓以汉太尉杨震为始祖结成宗亲组织,其结合采取自愿参加、自由退出,具有开放性现代组织特点,其组织结构与功能也类似于会馆,设有会长、总务、财政、交际、福利、仲裁、慈善、教育等职位,主要功能在于沟通商情、凝结商力以及慈善公益作用。同乡组织也可以说是一种拟家族组织,其组织功能大多模仿宗族组织,祭祖文化也在同乡组织中发挥着凝聚同乡商人的作用。如香港潮州商会的主要组织活动就是祭祖活动,每年清明前后都要按照潮州风俗,组织潮商集体前往各处潮州义山公祭香港潮人祖先,公祭仪式仿照潮州乡村宗族清明祭祖仪节,祭扫完毕后,大家不分地位之高低、财富之丰寡;随意共坐野餐,交流情感,共叙乡谊,以凝结同乡团体。泰国潮州会馆每年清明也要举行隆重的公祭先侨仪式,其仪节虽然比起潮州乡村宗族祭祖仪式有所改进,但同样充满慎终追远的文化情怀,起着敦乡谊、固团体的重要作用。所不同的是,同乡组织所祭祀的祖先并不是一家一姓的祖先,而是对潮州移民祖先的公祭。

近代潮商家族文化的不断嬗变与不断更新,赋予传统家族文北以新的活力,不仅为潮商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资产占有形式与经营管理方式,而且为潮商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的文化心理支撑,也为潮商寻求团体协作提供心理文化基础,出现强大的潮商团体与发达的潮商信用协作关系。似乎可以这样说,近代潮商的成功也是其商人文化的成功,这种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又应归之于其商人文化内核——家族文化合理与适时的嬗变。

考察近现代潮商家族文化的嬗变与发展,似乎可以发现,处在不同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环境中的近代潮商,其家族文化嬗变与发展的程度并不一样。近现代代海外潮商家族文化嬗变与发展最为突出,海外潮商的小家族观念更加鲜明,更强调个人对家族的责任及个人独立自主能力,祖先崇拜的俗信化程度更高,这应与海外东南亚社会环境密切有关。东南亚社会具有多元文化特点,海外潮商易受其他文化的影响;海外潮商依靠个人奋斗起家,因而他们非常强调个人的独立自主能力,倡导一种个人对家族责任感,强调个人奋斗的文化观念;后来更是割断了海外潮商的乡土宗族之根,他们在小家族为核心的发展中,又广泛联络同乡与同宗关系,形成了蔚为壮观的泛家族文化的同乡组织与宗亲组织。而东南亚又有比较持久与宽松的工商业发展环境,潮商工商家族获得持续独立发展,能够维持长盛不衰局面,并且在经济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工商业的家族文化能够得到发展与壮大,成为海外中华文化延绵的一大根本。

相形之下,本土社会毕竟有着数千年的乡土血缘家族文化传统,尽管近代潮汕地区商业化程度较高,但它仍然为传统乡土宗族文化所包围,工商家族很难摆脱同宗同姓关系的束缚,风水迷信等仍然弥漫在整个潮仙社会,因而本土潮商的家族文化嬗变则相对滞后。同时,由于缺乏良好的工商业发展环境,本土潮商经济发展时断时续,一波三折,工商家族旋起旋灭,缺乏强大的工商家族。尽管近代本土潮商正在发生家族文化的嬗变,但因缺乏强大持久社会力量的推动,本土潮商家族文化嬗变表现出乏力与变化不显著的特点,其嬗变与发展也因为1949年革命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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