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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商引资ppp项目汇总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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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龙岩市华莲西路二期(红田路—西外环)项目招商引资

招商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招商 招商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 投资项目总额:11.93亿元 招商引资模式:PPP 招商引资区域:龙岩市 招商引资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罗区龙门镇赤水村、红坊镇下洋村,起于龙门组团西外环交叉口,向西穿过山体设分离式隧道,然后下穿龙梅铁路设下穿框涵,终于红田路交叉口以东约580米。建设规模及内容:1、城市道路全长约全长约2455,(含分离式隧道1座),其中南线隧道长1150,北线隧道1125,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双向车道; 2、桥涵工程,包括下穿龙梅铁路框涵、高架桥1座、人行天桥2座;3、排水设施(含雨污水系统)管网总长约14250,其中雨水系统管道长8370,污水系统管道长58804、综合管线、公交停靠站、路灯、消防、绿化、无障碍设计、交通设施、道路交叉口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9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700万元(含排水设施费用17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600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基本预备费等)。招商项目背景:本项目是连接中心城区与西外环的重要交通要道,项目建成后将大大缩短中心城区到龙门、红坊组团的距离,对于中心城市西扩南移的发展战略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完善城市路网结构,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招商项目进度:本项目进展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发改基础[2015]77号);环境影响评价已批复(龙环评[2015]042 );正在开展用地预审、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项目招商机构:市住建局、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投资人 招商引资结构:项目结构① 龙岩市政府授权市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监管和移交等工作;② 龙岩市政府授权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等;③ 社会投资人和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并以95%5%的股权比例分别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④ 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⑤ 社会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取得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采购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2)投标人条件:合格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行业相关资质;丰富道路、桥隧建设经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实力、工程施工业绩等要求;其他。投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1投资项目总额:11.93亿元;(2)投资建设规模:2455;(3)投资建设期限:3~5年;(4)投资合作期限:15~20年;(5)资本金及比例:不低于25%;(6)投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持股95%;(7投资项目收入来源:政府付费;(8)股东内部收益率(税后):3%~6%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政府付费 投资项目风险分担:(1)风险类型:投资资金风险:审批程序延误导致的融资成本增加;工程技术风险:工期延误、费用超支;运营风险:运营成本超支;财务风险:贷款利率上涨、通货膨胀、财政补贴变动等。(2)投资风险分配: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由项目公司造成的完工延误、建设成本超支、建设质量不达标、运营成本超支;由政府承担的风险:由政府造成的完工延误、规划及法律政策环境变更;共担风险:不可抗力事件。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1)税收政策:协助项目公司获取税收优惠或其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招商引资土地政策: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独家无偿使用项目用地;项目周边用地的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安排支付项目公司的收益;(3)本项目需要发改委审批的,市政府给予支持。

 

17、龙岩漳平国省干线联六线漳平市芦芝至和平段项目招商引资

招商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招商 招商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 投资项目总额:4.28亿元 招商引资模式:PPP 招商引资区域:龙岩市漳平市 招商引资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4.28亿元,全长约11.036km。项目路线起点为漳平市桂林街道厚福村,与国省干线纵五线平面交叉,建芦芝大桥跨九龙江,路线沿漳永高速公路西侧走廊带布设,往北经五枣垄、东坑隔,在K5+039处建东坑大桥跨越原省道203,继续向北后经打石垄,沿大凤山西侧过老虎垄、天中坑,沿西北方向经过和平镇后山接原省道208线。该项目拟按一级公路建设,其中起点至K1+800段按6车道设计,K1+800至终点段按4车道设计,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共设:大桥1542.75m/6座,中桥97m/1座,桥梁总长1639.75m/7座,涵洞25道。招商建设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费(3.0469亿元):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 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3亿元)。招商项目背景:本项目是福建省国省干线联六线(S219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对沿线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交通网络的建设意义重大,同时,随着漳平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各类生产生活占地逐渐扩展,城市人口大幅增长。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都需要道路系统的支撑,但是原S203和原S208在漳平城区内共线,穿越漳平富山工业园区及漳平城区而过,限制了漳平城区的发展。因此,建设具有过境功能的公路项目对于疏解城市交通压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城市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的建成将改善漳平市通向漳州及闽南沿海发达地区的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招商项目进度:本项目进展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龙发改审批[2015]47号);初步设计初稿已完成,已送审;准备进行林业报批。项目招商机构:漳平市交通运输局、漳平市菁华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社会投资人 招商引资结构:项目结构① 漳平市政府授权漳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监管和移交等工作;② 漳平市政府授权漳平市菁华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等;③ 社会投资人和漳平市菁华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并以95%5%的股权比例分别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④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⑤ 社会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取得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采购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2)投标人条件:合格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行业相关资质;丰富的道路交通项目建设经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实力、工程施工业绩等要求;其他。投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1投资项目总额:4.28亿元;(2)投资建设规模:全长约11.036km;(3)投资建设期限:2~3年;(4)投资合作期限:10~15年;(5)资本金及比例:不低于25%;(6)投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持股95%;(7投资项目收入来源:政府付费;(8)股东内部收益率(税后):6%~8%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政府付费 投资项目风险分担:(1)风险类型:投资资金风险:审批程序延误导致的融资成本增加;工程技术风险:工期延误、费用超支;运营风险:运营成本超支;财务风险:贷款利率上涨、通货膨胀、财政补贴变动等。(2)投资风险分配: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由项目公司造成的完工延误、建设成本超支、建设质量不达标、运营成本超支;由政府承担的风险:由政府造成的完工延误、规划及法律政策环境变更;共担风险:不可抗力事件。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1)税收政策:协助项目公司获取税收优惠或其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招商引资土地政策: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独家无偿使用项目用地;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由市政府承担;(3)本项目需要发改委审批的,市政府给予支持;(4)市政府协助申请福建省PPP示范项目。

 

18、宁德福鼎市滨海大道(二期)项目招商引资

招商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招商 招商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 投资项目总额:12.32亿元 招商引资模式:PPP 招商引资区域:宁德市福鼎市 招商引资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32亿元,道路总长约10.69公里。福鼎市滨海大道二期工程经过滨海新城商住区、点头镇商住区、百步溪风景区、白琳翁江商住区及工业区。本项目标准路段拟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项目起于滨海大道一期与站前大道交叉口,途经滨海新城外墩、后兰、戏台、王孙、长楼、岐头、点头镇海堤、海屿、青屿、拓头洋、白琳镇翁江、寒洋里等村镇,主要关键节点包括外墩海堤、点头海堤等。根据总体规划,初步估计规划片区共18平方公里约2.7万亩;项目周边可开发用地达到约2万亩,道路用地共1500亩,根据海洋功能划分图,海域利用约2000亩。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二期路段城市主干路;计算行车速度:V=50公里/小时;车道及路宽:远期按双向六车道设计,两侧设非机动车 道、人行道,宽度40~45;立交净空:机动车道5.0,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2.5;构造物荷载标准:城—A级;护路堤防潮标准频率为1/50;跨溪河流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结构耐久性环境类别:III类海水环境;地震:地震设防烈度6度;护路堤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防撞墙的防撞等级:SA级;结构安全等级:桥梁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γ01.0;结构设计基准期:设计基准期为100年。招商项目背景:滨海大道是福鼎老城区和海湾新城、点头、白琳组团重要的交通干道,又是重要的景观性道路。该项目将促进福鼎市开发滨海景观旅游项目。项目定位为滨海交通性城市主干道,同时兼顾景观休闲需求,形成连续的滨海慢行系统。既可满足组团间交通需求,又可满足滨海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为联系组团的土地开发与品质提升提供有力的保证。招商项目进度: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通过审查,二期工程控制价编制完成,水利、环境影响评价、抗震审批已通过,二期工程征占用林地通过省林业厅审批。二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通过。二期工程海域使用通过宁德市政府审批,现已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批。土地报批的基本要件已具备,交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399万元)后组件报批。项目招商机构:住建局、市政工程建设投资公司、社会投资人 招商引资结构:项目结构① 福鼎市政府授权福鼎市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监管和移交等工作;② 社会投资人全部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③ 福鼎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④ 社会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取得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采购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或其他法定形式;(2)投标人条件:合格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建筑行业相关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实力、工程施工业绩等要求;其他;(3)招标标的:服务费现值总额。投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1投资项目总额:12.32亿元;(2)投资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道路总长约10.69公里;(3)投资建设期限:2.5年;(4)投资合作期限:10年;(5)资本金及比例:不低于25%;(6)投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全资;(7投资项目收入来源:政府付费;(8)股东内部收益率(税后):6%~8%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政府付费 投资项目风险分担:(1)风险类型:投资资金风险:审批程序延误导致的融资成本增加;工程技术风险:工期延误、费用超支;运营风险:运营成本超支;财务风险:贷款利率上涨、通货膨胀、财政补贴变动等。(2)投资风险分配: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由项目公司造成的完工延误、建设成本超支、建设质量不达标、运营成本超支;由政府承担的风险:由政府造成的完工延误、规划及法律政策环境变更;共担风险:不可抗力事件。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1)税收政策:协助项目公司获取税收优惠或其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招商引资土地政策: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独家无偿使用项目用地;(3)本项目需要发改委审批的,市政府给予支持;(4)市政府协助申请福建省PPP示范项目。

 

19、宁德漳湾铁路专用线项目招商引资

招商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招商 招商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 投资项目总额:8.53亿元 招商引资模式:PPP 招商引资区域: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 招商引资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53亿元,铁路线长约6.87615.84铺轨公里)。项目起于衢宁铁路宁德(上塘)技术作业站温州端,接入漳湾作业区公共港区和漳湾临港工业区。招商项目背景:本项目是宁德港漳湾作业区衔接衢宁铁路的重要疏港铁路项目,将有助于加强漳湾作业区的疏港能力。招商项目进度:正在优化方案编制。项目招商机构:市铁办、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投资人 招商引资结构:项目结构① 宁德市政府授权市铁办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监管和移交等工作;② 宁德市政府授权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等;③ 社会投资人和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并以约定的股权比例分别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④ 市铁办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⑤ 社会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取得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采购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2)投标人条件:合格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行业相关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实力、工程施工业绩等要求;其他;(3)招标标的:服务费现值总额;(4)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投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1投资项目总额:8.53亿元;(2)投资建设规模:6.876公里;(3)投资建设期限:3年;(4)投资合作期限:20~30年;(5)资本金及比例:30%;(6)投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持股高于50%;(7投资项目收入来源:经营收入;财政补贴;(8)股东内部收益率:由协商确定。投资项目效益回报: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投资项目风险分担:(1)风险类型:投资资金风险:审批程序延误导致的融资成本增加;工程技术风险:工期延误、费用超支;运营风险:运营成本超支;财务风险:贷款利率上涨、通货膨胀、财政补贴变动等。(2)投资风险分配: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由项目公司造成的完工延误、建设成本超支、建设质量不达标、运营成本超支;由政府承担的风险:由政府造成的完工延误、规划及法律政策环境变更;共担风险:不可抗力事件。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1)税收政策:协助项目公司获取税收优惠或其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招商引资土地政策: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独家无偿使用项目用地;(3)本项目需要发改委审批的,市政府给予支持;(4)市政府协助申请福建省PPP示范项目。

 

20、宁德国省干线(联七线)公路霞浦东冲至火车站段工程及填海造地 项目招商引资

招商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招商 招商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 投资项目总额:11亿元 招商引资模式:PPP 招商引资区域:宁德市霞浦县 招商引资概况: 一、项目填海工程概况:下浒填海造地项目位于霞浦县下浒镇三屿区域,填海面积1346.2亩。项目建设填海边界隔堤(路堤)全长2236.1、建设集镇排洪沟全长666.7、建设猴屿排洪沟全长455.43,建设养殖区隔堤全长292.8、建设联七线公路部分龟屿、大屿及柏湾3座水闸;总投资约4.5亿元,其中工程投资约3.4亿元。填海造地项目平面示意图

 

二、国省干线(联七线)公路霞浦东冲至火车站段工程概况:国省干线(联七线)公路霞浦东冲至火车站段工程东冲至赤壁下(A1~A2及海岛乡连接线)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线长23.993公里(含海岛乡连接线2.842公里),其中桥梁1.15公里/1座,隧道0.721公里/1座,总投资约6.5亿元。

 

招商项目背景:国省干线(联七线)A1A2标段位于下浒、北壁两乡镇境内,其中A2标段与下浒镇岸基形成围湾海域,县政府拟将对此围湾进行填海造地,作为村镇建设用地。为加快项目的实施,霞浦县政府拟将国省干线(联七线)A1A2标段项目屿下浒镇填海造地项目捆绑,作为PPP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招商项目进度: 完成填海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霞发改审批[2015]100号)。完成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宁发改审批[2012]129号),初设及施工图审批。项目招商机构:县水利局、县交通局、霞浦县新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社会投资人 招商引资结构:项目结构① 霞浦县政府授权县水利局、县交通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监管和移交等工作;② 霞浦县政府授权霞浦县新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等;③ 社会投资人和宁霞浦县新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并以约定的股权比例分别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④ 市铁办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⑤ 社会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取得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采购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投标人条件:合格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建筑行业相关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实力、工程施工业绩等要求;其他;(3)招标标的服务费现值总额;(4)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投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1投资项目总额:11亿元;(2)投资建设规模:填海面积1346.2亩;国省干线路线长23.993公里;(3)投资建设期限:3年;(4)投资合作期限:10~20年;(5)资本金及比例:不低于25%;(6)投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持股高于50%;(7投资项目收入来源:政府付费;(8)股东内部收益率(税后):6%~8%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政府付费 投资项目风险分担:(1)风险类型:投资资金风险:审批程序延误导致的融资成本增加;工程技术风险:工期延误、费用超支;运营风险:运营成本超支;财务风险:贷款利率上涨、通货膨胀、财政补贴变动等。(2)投资风险分配: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由项目公司造成的完工延误、建设成本超支、建设质量不达标、运营成本超支;由政府承担的风险:由政府造成的完工延误、规划及法律政策环境变更;共担风险:不可抗力事件。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1)招商引资土地政策: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由政府承担;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独家无偿使用项目用地;(2)本项目需要发改审批的,县政府给予支持;(3)县政府协助申请福建省PPP示范项目。

 

21、宁德福鼎市嵛山岛环岛公路和太姥山镇日澳村(纵一线)至店下镇溪美村旅游公路项目招商引资

招商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招商 招商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 投资项目总额:4.75亿元 招商引资模式:PPP 招商引资区域:宁德福鼎市 招商引资概况:本项目为两条旅游公路捆绑招标,项目总投资约4.75亿元(不含安征迁费用)。日澳村-溪美村旅游公路:公路路线全长26.09公里绿道路线全长38.212公里,投资项目总额:2.5亿元。嵛山环岛公路:本项目建设道路长约21.5公里,投资项目总额:2.25亿元。该项目作为山海岛旅游产业发展区串联晴川湾、敏灶湾海滨旅游目的地的重要通道,不仅大大改善沿线旅游景点通达便利性和安全性,同时对提升福鼎市整体旅游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子项目1日澳村-溪美村旅游公路,路线起于福鼎市太姥山日澳村(纵一线),终于福鼎市店下镇溪美村。途经日澳、小筼筜、大筼筜、海尾、赤礁、七姐妹、交椅坪、后澳、川石、王谷、大白鹭,串联晴川湾、敏灶湾海滨旅游目的地的沙滩、岛礁、渔村、古堡风貌、海蚀地貌、花岗岩石景等。子项目2嵛山岛环岛公路,起点设在马祖村,环岛一圈经过全岛5个行政村,不仅方便了岛内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开发众多的旅游资源。加快本项目的建设,对福鼎市旅游产业发展、国民经济的增长、有效扩大内需,均具有较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招商项目背景:福鼎市山海岛兼备,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但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还不够,现有旅游资源的品牌影响力、聚集力和带动力尚未充分发挥。福鼎市将抢抓海西国家战略、产业转型升级、外部市场等机遇,发挥山海岛一体多元的自然与文化优势,多样性旅游空间优势,以太姥山、市区、海滨渔村、海岛、茶乡为核心吸引物构建旅游目的地,创造规模化、差异性旅游目的地体系,打造中国山海体验旅游目的地。嵛山岛环岛公路的建设,是改善岛内交通条件、合理开发海岛旅游资源、带动村镇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为加快福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需建设适应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的上等级、安全、便捷、舒适的旅游通道。招商项目进度:本项目进展情况:日澳村-溪美村旅游公路项目目前处于方案论证阶段,待市政府批复后进行项目前期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等工作;嵛山岛环岛公路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争取上半年完成社会投资人采购工作。项目招商机构:福鼎市交通局、市交投公司、社会投资人 招商引资结构:项目结构① 福鼎市政府授权福鼎市交通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监管和移交等工作;② 福鼎市政府授权市交投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等;③ 社会投资人和交投公司签订《股东协议》,并以80%:20%股权比例分别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④ 福鼎市交通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⑤ 社会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取得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采购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投标人条件:合格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建筑行业相关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实力、工程施工业绩等要求;其他。投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1投资项目总额:4.75亿元 2)投资建设规模:日澳村-溪美村旅游公路公路路线全长26.09公里绿道路线全长38.212公里;嵛山环岛公路建设道路长约21.5公里;(3)投资建设期限:2~3年;(4)投资合作期限:10年;(5)资本金及比例:不低于25%;(6)投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持股比例80%;(7投资项目收入来源:使用者付费;财政补贴;(8)股东内部收益率(税后):6%~8%投资项目效益回报: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投资项目风险分担:(1)风险类型:投资资金风险:审批程序延误导致的融资成本增加;工程技术风险:工期延误、费用超支;运营风险:运营成本超支;财务风险:贷款利率上涨、通货膨胀、财政补贴变动等。(2)投资风险分配: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由项目公司造成的完工延误、建设成本超支、建设质量不达标、运营成本超支;由政府承担的风险:由政府造成的完工延误、规划及法律政策环境变更;共担风险:不可抗力事件。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1)税收政策:协助项目公司获取税收优惠或其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招商引资土地政策: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项目合作期内,土地使用权归项目公司所有;(3)本项目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市政府给予支持;(4)市政府协助申请福建省PPP示范项目。

 

22、宁德连城路(疏港公路至学院路)项目招商引资

招商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招商 招商引资领域:交通基础设施 投资项目总额:24.5亿元 招商引资模式:PPP 招商引资区域:宁德市蕉城区 招商引资概况: 连城路(疏港公路至学院路)位于温福铁路以东,是滨海新城区域内重要的交通快速通道,道路北起疏港公路,南至学院路,全长约7.2公里,宽度60,沿路与疏港公路、金湾路、天德路、金漳路、天山东路、进海路及学院路等主要干道相交。项目预估总投资约24.5亿元(具体实施方案未确定,具体以规划部门确定方案后,发改部门审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为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招商项目背景:本项目北起疏港公路,南至学院路,是中心城区南北走向快速通道,连接漳湾工业区与主城区。招商项目进度:本项目进展情况:正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委托编制设计方案;进行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前期工作。项目招商机构: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社会投资人 招商引资结构:项目结构① 宁德市人民政府授权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监管和移交等工作;② 宁德市人民政府授权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等;③ 社会投资人和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并以95%:5%股权比例分别出资,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④ 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⑤ 社会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取得项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采购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2)投标人条件:合格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实力、工程施工业绩等要求;其他。投资项目经济技术指标:(1投资项目总额:24.5亿元;(2)投资建设规模:全长约7.2km;(3)投资建设期限:3~5年;(4)投资合作期限:10~15年;(5)资本金及比例:不低于25%;(6)投资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持股95%;(7投资项目收入来源:政府付费;(8)股东内部收益率(税后):6%~8%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政府付费 投资项目风险分担:(1)风险类型:投资资金风险:审批程序延误导致的融资成本增加;工程技术风险:工期延误、费用超支;运营风险:运营成本超支;财务风险:贷款利率上涨、通货膨胀、财政补贴变动等。(2)投资风险分配:由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由项目公司造成的完工延误、建设成本超支、建设质量不达标、运营成本超支;由政府承担的风险:由政府造成的完工延误、规划及法律政策环境变更;共担风险:不可抗力事件。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1)税收政策:协助项目公司获取税收优惠或其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招商引资土地政策: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3)本项目需要发改委审批的,市政府给予支持;(4)区政府协助申请福建省PPP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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