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双边经贸关系发展顺利,中坦贸易额4.7亿美元, 同比增长66.9%,其中,我出口3亿美元,同比增长40.5%;我进口1.7亿美元,同比增长150.1%。2005年我从坦进口幅度较大,显示双边贸易互补性较强。
1. 出口方面:
我对坦出口涉及2480多种商品税目(按8位数海关编码计),商品种类丰富且比重分配相对平均。出口主要商品如:纺织服装鞋帽、电力机械、器具及其电气零件、陆路车辆、其他运输设备、特种工业专用机械、金属制品、橡胶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工业机械设备及零件、钢铁、有机、无机化学品、医药品、精油、香料及盥洗、光洁制品、其他化学原料及产品、谷物及其制品、旅行用品、手提包、缝纫机、自行车、摄影器材、光学物品以及钟表、玩具等等。其中,300万美元以上产品主要有轮胎、鞋类产品、渔网、通讯器材、农用锄具、家用电力输出输入设备及部件、尿素、家居装饰建材、箱包等。由于坦桑整体经济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悬殊较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出口到该国家的商品定位。出口商品大多数集中在初低级生产生活用品上,新型的、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比例较少。
2. 进口方面
涉及130个左右商品税目(按8位数海关编码计)。进口主要商品如:木材、金属矿砂、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及其制品、纺纱、织物、制成品及有关产品等。其中,50万美元以上产品主要有金属矿沙、精梳及未精梳棉花、芝麻、稀有金属矿沙、未烘制咖啡、章鱼、剑麻及其他纺织纤维、冻鱼片、去茎烟草、木材等。中国从坦桑进口的商品基本上集中于单一初级产品,其他商品种类分布很少,而且成交金额也不大,缺乏产业加工项目的贸易合作。即使50万美元以上进口商品整体结构也不很平衡,如金属矿沙6000多万美元,约占整个进口比重的35%左右,木材50万美元左右,还不到进口比重的百分之一。
自2005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特别关税待遇(SPT协议)截至去年11月,我实际利用该政策进口的商品涉及全部190个税目中的6个,贸易金额1300万美元左右,约占该阶段我从坦进口总额的10%左右。主要商品有剑麻、芝麻、可可豆、蓝湿皮、废塑料、海藻等。目前,该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坦桑也在积极利用这一优惠政策扩大和促进其产品对华出口。
另,2006年1月至4月,双边进出口总额约1.57亿美元,同比增长21.3%.其中, 我对坦出口9719万美元,同比增长25.8%,从坦进口5965万美元,同比增长14.5%。
二、双边经贸往来
随着两国经贸关系不断加深,互访性活动进一步加强。去年继2004年坦政府代表团参加厦洽会之后,2005年再度率团出席,进一步增进和加强对我了解,促进了双边经贸合作。此外,坦企业、商人来华访问活动增加。2005年春交会,突破180人大关,创历届参会人数最高纪录,2005年秋交会170人,2006年春交会184人。三届广交会合同成交额每次基本达到500万---800万美元左右。
驻坦桑尼亚经济商务代表处 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