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公司法对公司注册形式没有严格的刚性要求或限制,中国企业进入肯尼亚可以选择“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形式注册登记。
中资企业在肯尼亚成立子公司,需向公司注册局(Registrar of Companies)申请和递交注册材料,包括公司名称获批、公司章程、名义资本构成说明、董事和股东以及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注册审批时间约为四周。注意事项如下:
1、公司注册局受理后将首先进行核名,公司名称不能与现有注册公司重名。
2、公司章程的内容需包括公司的经营目标、自有资本、组织架构等。私人公司至少有2名股东,公共公司至少有7名股东。
3、公司章程和名义资本构成说明需要由公司注册局进行审核。公司章程需要提交3份,名义资本需要提交2份。审核的同时需要缴纳印花税,税额为全部名义资本的1%,外加2060先令的固定费用。
4、需向公司注册局缴纳申请登记费,收费标准如下:名义资本10万先令以内私人公司2800先令,公共公司3000先令;此后名义资本每增加2万先令收取120先令。登记费最高收取6万先令。
5、上述流程完成后,公司注册局颁发注册证书,对于公共企业,公司注册局还额外颁发一个经营证书。
公司法允许慈善机构或非盈利性组织成立无名义资本的机构。
(声明:本栏目交流内容为中国银行内罗毕代表处学习心得,涉及具体操作问题,请向专业法律顾问和会计顾问进行咨询。)